财政部办公厅日前向各有关单位印发《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记者从某金融国企了解到,这份中国版限薪令中明确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为280万元人民币,且该薪酬为税前收入,要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详细]
如果其他金融企业都采取大量计提薪酬及福利费用、小部分实际发放的做法,限薪令又有多少有效性?待市场复苏、金融行业平均薪酬水平提升之时,回头再看这个金融危机下发出的限薪令,对于部分企业很可能只是一场数字游戏。[详细]
《通知》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要根据当前形势,合理控制各级机构负责人薪酬,避免进一步拉大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以及企业内部职工收入水平的差距,但《通知》对薪酬的发放标准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详细]
通知指出,目前部分金融机构在2008年度实现业绩增长的情况下,主动降低高管人员的薪酬,这种做法符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通知明确,国有金融机构在清算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指税前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各项福利等,下同)时,按不高于2007年度薪酬的90%的原则确定。在此基础上,2008年度业绩下降的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再下调10%。[详细]
年度报告显示,2008年公司净利润大增128%,净利润增长的原因是营业利润增长、有效税率下降。高管薪酬方面,年薪过百万的高管共9位。其中:董事长吉晓辉年薪176万元;董事会秘书沈思年薪383.6万元;职工监事杨绍红500.3万元;职工监事李万军367万元。 [详细]
凤凰网财经在浦发银行公布年报当日晚对比其2007年和2008年高管人员薪酬时发现,浦发银行多数高管薪酬超出财政部规定上限。其中董事会秘书沈思和职工董事杨绍红2008年薪酬约两倍于2007年薪酬,远远超出财政部90%薪酬上限规定。[详细]
六、在本通知印发前,各国有金融机构已发放的2008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超过按上述原则确定的上限部分,应在2009年度薪酬中抵扣或退回。[详细] 九、其他非国有金融机构比照执行。[相关报道:金融限薪令未限制非国有 支行行长年薪能到80万]
记者1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国有金融机构暂按不超过2008年度确认额度的一半发放2009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目前,财政部正在协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政策,在有关政策出台之后,按政策进行清算。 [详细]
舆论近来对国企高管薪酬合理性的质疑,是把它放在社会收入分配这个大参照系中进行的,既有国民收入分配的横向比较因素,也有国企经营业绩的纵向分析因素,而非只看高管薪酬的年度变化。[详细]
公司年薪最高的并非董事长高国富先生,而是公司财务总监吴达川先生,其2008年税前年薪高达507.2万元,远远高于董事长。由于吴达川先生去年并未在公司领取年薪,无法推算其是否符合财政部的“折上折”新规。
国元证券董事长凤良志、董事兼总经理蔡咏去年薪酬没有变化,维持在62万元和56万元,高管薪酬总额则从2007年的472万元上升为2008年的545.67万元,上涨15.61%,而员工平均薪酬为27万元。
在沪深股市28家上市金融公司中,目前已经有15家披露了去年年报,其中8家高管薪酬同比出现下降。而按照财政部最新的规定,只有工行、中国平安等少数几家符合要求,有12家的公司并不符合规定。
记者10日从财政部金融司综合处了解到,地方政府持股的国有金融企业,也要纳入到该通知的管理范围之内,因此浦发银行等均在该范围内。该人士说,此次全国范围内有三四千家企业。
通知中的措施不应当仅仅是对公众情绪暂时的安慰,也不应当仅仅停留于对企业高管高薪的道德的质难,我们应该借这个机会去思考企业高管合理的年薪定价机制,去思考一种合理的制约和激励的治理结构。
即便是让高管们退回若干,但如今发生的事情又如何能改变2008年已经发生的事实?如兴业银行甚至为此还推迟了2008年年报的出台,以便年报中出台的高管薪酬能符合政策的规定。 [相关报道:高管薪资未定 兴业银行推迟年报披露]
董秘沈思表示,“该行审议高管薪酬是在财政部发布相关规定之前,因此并没有违规”;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狭义上的高管是指董事长和总经理”,该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年薪都降了20%,因而并没有违规。
但如果企业业绩太好,远远高于同行,他反而会被降薪。国有金融企业高管或将迷失在矛盾的政令中,因为业绩差要降薪,业绩太好也会被降薪,他们似乎应该去追求一个刚刚好的业绩。
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方振邦教授向记者表示:“在这个情况下出台的政策属于临时性的,相较于内部流传的征求意见稿,财政部9日下发的这个办法显得粗略很多。”
资深律师徐春龙10日表示,财政部的通知从法律上来看,应该属于行政规范,出发点非常明确是对比2008年和2007年度国有金融企业高管收入,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薪酬发放有追溯力,超额发放的部分应该返还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