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见财经”11月28日从多家银行国际业务部门人士处获悉,包括上海在内,外汇局多地分支机构近日召集当地各家银行开会,就跨境业务审核方面提出了趋于严格的要求。
本次要求加强审核的以对公业务为主,尤其是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业务。其它还涉及转口贸易、利润汇出、境外并购、中资境外上市公司退市回归等。
一名股份制银行在沪分行人士告诉“愉见财经”,以企业资本项下购汇汇出为例,单笔(含本外币)支出超过等值500万美元(含)的,就要事先报批所属外汇管理部门。而此前多家银行对于此类业务的操作流程是查询外管部门的直投系统,看此企业客户的相关项目是否有境外直投的备案和相关部门的批复,并查询可流出额。此前多数情况下,各银行可以自行完成事前审查。
不过该人士并称,据外管表示,在完成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后,企业的购付汇业务认可予以办理。“只是审核更严了,有瑕疵的业务很可能被拦截。”
而对于对外投资项下尚可汇出余额超过5000万美元(含)的对外投资项目,操作系统层面也可能会假设识别,审核也会加码,需有关部门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某房地产企业今日在银行申办相关业务,已被要求补充交易背景真实性证明材料,并等候通知。
此外再补充几点给大家:
1, 一些境外直接投资会被严查:比如合伙企业、母小子大、快设快出等。如无法说明具体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就很难通过审查了。
2, 合伙企业作为境内投资主体的,也会被严查掉哦。也许可以考虑采取成立境内公司,替代境内合伙企业作为境外直接投资主体,不过接下去会不会进一步收严,也很难说。
3, 母小子大,境内公司的股东注册资本、资产规模相对境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境外投资金额较小或明显偏小,如股东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境内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或境外投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的情形,需要对股东资金来源做全面说明。
4, 快设快出,境内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一般认为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或刚刚成立就申请境外直接投资的,需要对股东资金来源、对子公司成立情况和投资项目背景做充分说明。
下面再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表述的:
(所以也不用太担心,“走出去”等战略大方向,改革列车的方向,还是稳妥往前的,只是风险控制也是刻不容缓的,大家明白其中的张力和平衡?)
对于当前对外投资形势和对外投资方针政策,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四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保持较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化我国与各国互利合作、促进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述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称,中国对外投资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原则是明确的,即坚持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坚持实施“走出去”战略,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原则、国际惯例、政府引导,坚持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对外投资管理方式,把推进对外投资便利化和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结合起来,规范市场秩序,按有关规定对一些企业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实,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最后的最后,“愉记段子手”给大家讲个段子吧:
全银行业,我最同情的,就是银行的系统了。系统背上经常会有个黑锅的——月末存款拿不出,系统要去背锅;偏离度考核资金存不进利息算不上,系统要去背锅;如果某天大额购付汇办不出来了……
“不好意思,我们行的系统今天故障了……”
愉见财经,陪银行业探路、为投资人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