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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互金十大新闻盘点 权威专家:行业春天将临

 

 

 

 

2016-09-30 13:56:28

2016年已过去三个季度,互联网金融行业也经历了一场变革。团团君国庆到来之际盘点了前三季度的行业大事件,集合业内多为权威专家观点,对行业未来发展做出预测。

这十大事件显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作用已得到监管层认可,而今年监管成为行业主旨。权威专家分析指出,监管清理过后,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春天。

前三季度互金行业十件大事:监管趋严

团团君梳理了前三季度互联网金融行业发生的十件大事,发现行业整体呈现出监管逐步趋严、行业野蛮生长终结的态势。

事件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

3月25日上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央行前副行长李东荣出任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首任会长,首批会员有四百多家,包括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公司、信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其他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及征信服务机构、融资担保类机构、金融业基础设施机构、互联网企业、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检测认证机构和金融综合服务机构等。

互金协会成立半年,以加强自律管理、配合专项整治为主线,建立运行了举报信息平台、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信息披露标准、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警示教育工作。

9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管理系统开通。该系统为会员单位提供集信息报送与反馈、信息公示与一体的服务。同时,为非会员单位提供申请、审核等线上服务。

事件二:e租宝案告破丁宁等11人涉集资诈骗罪

e租宝”是“钰诚系”下属的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P2P平台。e租宝2014年7月上线,2015年12月便被查封,但在短短1年多的时间内,其通过高额利息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大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据4月27日在京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e租宝”非法集资案详情,案件涉及90多万人,平台敛金超745亿元。

8月16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消息称,“e租宝”案件已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e租宝”实际控制人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罪,董事长、董事局主席丁宁、总裁张敏等11人涉嫌集资诈骗罪,党委书记、首席运营官王之焕等15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事件三:快鹿集团陷入百亿兑付危机

今年,多家线下理财公司陷入兑付危机,最有代表性的是快鹿集团、易乾财富等平台。而快鹿集团作为上海知名企业,更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快鹿集团成立于2003年,业务涉及金融、电影文化、互联网和核心实业,并通过并购重组控股了多家上市公司。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快鹿集团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控制了东虹桥金融、当天财富、金鹿财行等平台。

今年3月下旬,东虹桥金融、金鹿财行、当天财富相继出现兑付危机。3月31日,金鹿正式宣布暂停兑付。据此前快鹿集团方面提供给中国网财经记者的资料以及公开资料,快鹿系应兑付的资金总额在100亿元左右,涉及20万投资人。而目前,快鹿集团旗下两平台已被警方立案,兑付进程十分缓慢。

事件四:十四部委启动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4月14日,国务院组织了14个部委召开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本次整治共设七个分项整治方案,由相关监管主体根据业务属性发布细分领域整治细则。

此外,由央行牵头联合多部委,结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小组正式成立,并制定了接下来一年的具体时间表,将具体分为三个时间段:

第一阶段,从现在起到7月底,各省级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清理整顿方案,同时各部门、各地区分别对各自牵头区域开展清查;第二阶段,从8月到11月底,将实施清理整顿,同时工作小组和各地区分别组织自查;第三阶段,从12月底到2017年3月份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由央行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总体报告,并形成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议。

事件五:工商总局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

据财新网报道,4月13日,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已发设立的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

该实施方案要求,互联网金融广告不得包含以下九大类情况:1. 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2. 对未来效果、收益或做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3. 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做出虚假或夸大表述的。4. 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5. 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6. 未经许可,以各类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7. 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8. 宣传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9. 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的。

事件六:非银网络支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5年年底,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规,网络支付管理基本参照银行账户管理,也分为三类账户,分别规定限额。

具体而言,《办法》将个人支付账户扩充为三类。在功能上,三类账户都可以消费、转账,但只有Ⅲ类账户可以投资理财;在限额上,Ⅰ类账户自账户开立起累计限额1000元(类似微信中的零钱包),Ⅱ类账户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年累计20万元,后两者限额累计中不含从支付账户中提现回银行账户的数额。

事件七:首批27家非银支付牌照获准续期

2011年5月,央行公布了首批27家第三方支付牌照名单,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快钱、汇付天下等多。由于支付牌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理论上5月份已到期。

直至8月12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确认对27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申请作出决定,并称因部分支付机构存在业务严重违规、业务停滞萎缩或主动申请终止业务类型等情形,本次续展调减其业务范围。对于下一步的监管思路,央行表示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事件八: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下发

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指引》全文显示,网贷平台和存管银行均需具备一定资质,且后者不得将外包或由合作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承担存管义务,网贷平台不得将银行资金存管做公开宣传。业内称网贷资金联合存管模式或被叫停。

事件九:网贷监管细则暂停办法出台

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监管细则”)。监管细则对网贷平台业务规范上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最突出的是限制借款人借款金额,旨在引导平台回归小额、普惠。

《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借贷应当以小额为主;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借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同一法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事件十: G20推“数字普惠金融”新原则

作为近年来金融创新的热点,数字金融体现了金融与科技的不断融合,涵盖了传统金融的数字化、移动化以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数字金融具备共享、便捷、低成本、低门槛的特点,在普惠金融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今年9月,G20提出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

据了解,《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共有八个原则,具体包括:一是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体系的发展;二是在实现数字普惠金融时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举;三是为数字普惠金融搭建有利且均衡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四是扩展数字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生态系统;五是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践行负责任的数字金融服务;六是强化数字技术与金融知识扫盲与普及;七是加快数字金融服务的客户识别系统建设;八是跟踪数字普惠金融的进展情况。

专家预测:行业春天即将来临

经过前三季度的监管风暴,行业的野蛮生长已经基本结束。那么,2016年的最后一个季度,或更远的将来,行业将发生哪些变化?权威专家向团团君表达了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指出,2016年乃至未来更长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将呈现出以下三个新的发展趋势:

第一,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金融的本质在互联网金融下一步发展中将会更加凸显出来。

第二,过去几年互联网金融更多是靠技术创新推动,是技术驱动型,接下来将更多依赖制度创新驱动。

第三,正规金融机构将在互联网金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甚至是主要作用。

“冬雪融化之后,春天终将到来。”董希淼如是说。

团团君

互联网金融在职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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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凤凰WEMONEY
编辑:谭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