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一定是2018年的“互金关键词”,各大P2P平台的老板和合规总监都在瞪着眼、攥着拳,准备鲤鱼跳龙门。说实话,这一跃很重要,跳过去就是“龙”,有了合法身份,在集团内部也能博得一席之地;如果跳不过去,也不是“鱼”了,等待被清退、取缔,也能会进局子。因此,备案问题必须认真对待。
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审查制度
粗放型发展的网贷平台,至今仍然很多,要想顺利备案,恐怕要对以往粗放的方式进行细化。
投资者适当性审查制度,是必备科目,各平台可以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审查。目前,官方或半官方机构并未对投资者适当性审查制度的具体内容进行标准化,但我们相信不远的将来,相关机构会对投资者适当性问题制定“国标”。
如果要满足备案要求,我们建议如下三步:
首先,要做到“有制度”,社会监督、监管机构打眼一看,总要有个制度放置在官方网站的“显著位置”。
其次,要制作“合理制度”,制作压力测试表,仿照银行、保险、私募等将客户分级,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明显不足的金融消费者,不能提供风险超出其承受范围的产品(除非其自认,也就是自己签署书面同意书,认可全部风险)
再次,要符合实际情况,曾经有一位P2P老板狡黠地问,飒姐,投资者适当性是不是“雷声大雨点小”,我们应付一下就罢了。我想说,这种想法不够智慧,从实践经验看,“筛选客户”是减少风险,增加利润的重要手段,如果不惜将自己根本hold不住的客户招揽进来,短期可能增加销售额,长期来看“负影响”企业内控。
个人观点,非巨型网贷企业,没必要招惹1元客户,将客户群体定位在5000元人民币、3万元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起投均可,超过100万以上的大客户,请一定发正式邮件或函件通知其分散风险,不要把全部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即便你家篮子很结实。
网贷分支机构,不要着急备案
对于分支机构备案问题,各地金融办的看法不一,其实,异地经营已经不是秘密。
但是,我们依然建议网贷平台先向“注册地”地方监管机构提出备案申请,如果备案遭遇困难,再向“实际经营地”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备案申请。同时,这也涉及备案地选择的技巧,要根据每家机构不同的PR能力等具体判断。
一般而言,总公司备案成功后,分支机构将标注“在隶属企业备案及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即顺利完成分支机构的报备工作。所以,各个分支机构,稍安勿躁,等待母公司完成备案手续,再向本地监管机构报备。
备案基本条件
我们参照了《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要求,同时认为,很多地区的备案与首都备案要求基本相似,现介绍给大家: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风险管理能力,能够依据适当性原则有效识别合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等客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风险管理能力识别等;
(二)拥有独立的投诉受理部门,能够独立、及时解决消费者纠纷投诉,鼓励通过自行和解、行业自律组织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三)业务系统能够与本市网络借贷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报送和监管检查的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及安全、稳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系统和灾难备份,能够保障业务连续性,保障交易客户的信息、交易安全;
(五)能够与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达成资金存管安排,实现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账户隔离管理;
(六)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银监局规定的其他监管要求。
多久才能备下案来?
首先,起始点不是提交时间,而是“受理时间”。
诸位法务同仁,大家都有过立案的经验,以前要想让法院受理一件案子,不得不提前给立案庭的法官各种谈实体问题,现在立案门槛降低到应该有的标准后,立案难问题才缓解了。
请注意,各地备案起算时间,不是企业准备好资料递交的时间,而是人家正式受理的时间,期间可以是一秒不差,也可以是千山万水。
其次,40 or 50个工作日成为标配。
40 or 50个工作日是什么概念,其实每个月的工作日有22天,赶上法定假日再往后延期,也就是两个自然月或两个半自然月的时间。
再次,不可越级,要从区金融办申请。
不管在美国哪个版块上市,体量多大,都要按照制度一步一步来,现在的安排是从区金融办、县金融办开始接收材料、正式受理,然后,2个月内公对公提交给市金融办。
市金融办还是需要40或50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反馈给区金融办,再由区金融办告知申请企业。内循环的步骤如上。
总之,核算下来,从正式受理到得到正式反馈需要4个自然月,再加上材料修改、质询、听证等,请至少准备6个月的时间来“慢慢熬”.....
几个证照之间的“顺序”问题
曾经有一位南方某省市网警大队的朋友吐槽,该地网贷备案要求首先有公安机关的某章才能备案,而公安机关这边认为,应该先有备案才能盖某章,正好拧了,飒姐默默听着,在思考,那么企业怎么办.....
同时,银行存管与备案到底谁在前面?有的地方备案指引,指向先备案成功,再进行银行存款,而且,金融监管机关有权力要求网贷平台在某些条件下“更换”存管银行;有些地方备案流程是先拿到银行存管,让银行某种程度上帮忙“筛选一轮”,然后进行备案的其他工作。大家注意各地细节不同。
但是,我们认为,“长臂”不宜过长,市场能解决的问题,咱们不干涉,也少担责任,美美与共。
综上,网贷备案牵动着全行业的心,明年P2P将面临“大考”,我们希望更多的鲤鱼能跳过“龙门”,成为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们也深知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能通过严格的备案程序。
因此,提出以上五个要点仅供大家参考,以期从条件、时间节点、必备制度等方面给大家一点提醒。祝大家好运!!
互金法律专家,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首批成员,微金融50人论坛(WF50)成员,大成律师事务所互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