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并不容易,年前年后,各色P2P极尽所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然而,还有3个月,成绩单就会被赤裸裸地挂出来。
其实,从相邻金融领域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后合规期,总有能符合“高门槛”的力量入场.....其实,等待机会新设,也是解决方案。
新设是正规路径,不可偏废
从目前形势看,网贷行业的主体还是草根出身,因为丛林法则,同行业的拼抢十分惨烈,同质化竞争严重。然而,同时伴随竞争,获客成本大幅上升,加之,其他金融服务的选择增多,P2P网贷平台的压力不小。
也许,大家真的认为网贷行业备案就此一波,别无分号,才会拼了命削尖脑袋。其实,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有些根本没有进行过网贷业务的大机构,就没必要拼命去挤本来就不多的“名额”,也不用动辄大几千万花钱买空壳。待万事平顺,肯定要引入正规军,届时新设是一种正规渠道,也是必然能走通的路子。
新设的程序分三步
依据银监会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且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也就是说,经地方金融监管机关同意或与工商登记机关达成某种默契,可以依照正常程序进行工商登记,只是营业范围要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能是什么科技公司等)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顺理成章,从区到市)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一般而言,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要求对网贷平台拟开展的业务类型进行合规审查,符合我国法律规定方有机会备案)
新设需要的九种材料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
(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四)合规经营承诺;
(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六)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
(七)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
(九)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合规承诺有三项
一是依法合规经营,符合160号文规定;(当然还要符合同位阶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是依法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的监管工作;
三是确保及时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局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数据、资料。
如上三项,承诺并不难,在经营中持续执行不容易。
时间40个工作日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新设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后,采取多方数据对比、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其法定代表人和法代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核实信息后签字确认。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不能以不知悉情况为由推脱其在企业的经营责任。
新设网贷备案的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制定,但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
行政效率比较高的地区,也许会选择更短的时间限制,毕竟这是给自己的脖子上套铃铛;预计一般省市的金融办(局)会直接搬来40个工作日,反正只要不违法,效率第二。
在飒姐这样的法律人来看,两种做法不涉及道德评价,都是好样的,只要当真40个工作日能给企业办好备案就成。
最后,就算门槛再高,只要给了规则,就像铺好了路,就会有人走。现有法律框架下,网贷作为直接融资的工具,合法将社会公众手中的钱介绍给需要钱的企业和个人,这种创举确实罕见。
网贷平台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消费信贷的有益补充。一定有资本和企业想要干干净净的P2P网贷平台,那么,新设将成为必然。
既然如此,P2P的壳到底还能卖几个钱,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之后,是井喷式的发展还是涓涓细流一样活着,咱们不预测,让时间告诉我们......
互金法律专家,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首批成员,微金融50人论坛(WF50)成员,大成律师事务所互金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