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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股份造假事件内情:单位行贿放倒农业部高官

2008年10月21日 10:06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李松 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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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农业部官员

蓝田公司原董事长被判刑

曾轰动全国的蓝田股份造假事件,至今仍余波未息。60岁的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瞿兆玉,因涉嫌犯单位行贿罪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20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单位行贿罪,判处瞿兆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了解,瞿兆玉在担任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为使该公司能够通过农业部申请上市,向农业部财务司司长孙鹤龄提出请托,最终使不符合标准的该公司获准上市。为表示感谢,在该公司股票上市后,瞿兆玉于1996年8月为孙鹤龄购买了共计10万股的内部职工股份,使孙鹤龄获得股票差价款共计75.44万元。

二中院审理后认为,瞿兆玉身为沈阳蓝田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使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本公司能够获得上市批准,通过向国家工作人员出售内部职工股的方式,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另据记者了解,孙鹤龄此前已被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

□相关链接

蓝田股份自1996年发行上市以后,总资产规模从上市前的2.66亿元发展到2000年末的28.38亿元,增长了10倍。

2001年10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在《金融内参》发表文章《应立即停止对蓝田股份发放贷款》的600字短文,率先质疑“蓝田神话”过去几年间并非是所谓的高增长,而是银行信贷资金。此后蓝田股份资金链断裂。

2002年1月12日,蓝田总公司总裁瞿兆玉、总会计师黎洪福、董事会秘书王意玲等11名中高层管理人员被公安机关拘传,随后进入司法程序。(记者李松 黄洁 实习生徐伟伦)

[责任编辑:zhangxin] 标签:蓝田股份 单位行贿罪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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