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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公共租赁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难

2009年08月18日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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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住房保障问题”专题采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为保障“夹心层”的住房问题,政府将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这是国家主管部门首次明确提出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的办法。

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有关单位了解到,本市已在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课题研究,并研究租房贴费的相关政策。

上海酝酿开建公共租赁房

“在东部的一些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市,房价超出了一般老百姓能够支付的水平。”齐骥表示,相关部门将加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作;对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人群,政府将加快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齐骥解释道:“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办法。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能够承担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这个城市来工作的群体。等他们买得起房子了,再离开。”

记者从本市有关单位了解到,本市已经着手研究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了。“我们正在研究以保障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希望今年三季度能完成课题研究。”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徐益超告诉记者,系列政策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管理、准入和退出机制,租金肯定低于市场租金。

根据《上海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2008-2012年)》,本市还将加快研究制订“租房贴费”政策,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在本市租赁一定面积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可享受一次一定年限和一定标准的住房租赁补贴,并与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相衔接。

高房价地区仍可建经适房

有代表和委员建议,停建经济适用房都建廉租房。齐骥表示注意到了这样一种呼声,“我们认为,到目前为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都是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实际各地在执行的过程中,也有不少因地制宜的政策调整。”齐骥说,房价相对比较高、收入比较高的地区,经济适用住房仍在大量建设,因为有需求的群体。对一些西部地区,收入相对比较低,房价本身也不高,再加上土地价格也不高的地方,他们逐渐把经济适用房的一部分通过廉租房增加建设消化掉,另一部分通过市场解决掉。

廉租房原则不超50平米

关于廉租房保障标准等细节问题,齐骥表示,廉租住房原则上不超过50平方米,但在各地的实践当中也不完全一样,多数地方现在掌握得比较严,廉租住房不论是新建还是回购,套型的面积都在40平方米左右。

今年中央财政用于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总的资金投入将达到330亿元,这个数字也是2008年、2007年的几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长。除此之外,今年中央代地方增发的国债资金也作为地方的配套资金,补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赞成使用公积金去购车

广东提出全家可以享用公积金的问题,即子女可以用父母的公积金买房。甚至还有人提出公积金可用来买车,这些做法有没有可能会推广?

齐骥说,公积金制度设计的本身是为了解决职工的购买所需,特别是它倾向于帮助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解决住房问题。住房公积金不是购车公积金。“关于用公积金购车这个事,我们认为不妥。”

齐骥表示,按照国务院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试点,使得住房公积金能够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方面起到更加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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