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交强险不予赔付间接损失

2009年09月08日 06:50
来源:证券日报

人参与条评论

□ 都邦保险 罗晓燕

在车险理赔案件中,交强险“间接损失”的界定以及间接损失到底属不属于交强险的赔付范围,时常成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争论的焦点。下面就一个具体的案例为您详细解读交强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所指的“间接损失”。

案例情况:王某驾驶车辆与陈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两车受损,交警认定王某全责。经法院调解,王某赔偿陈某营运损失和误工费5千元。此后,王某认为出租车司机的误工费、营运损失,应与车辆修理费一样都由保险公司支付,而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王某因此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但是,法院却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的间接损失不属于被告的赔偿范围,最终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分析:陈某的营运损失与误工费均属于交强险条款中责任免除第三项 “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三者车受损,从受损到修复期间,受害人不能继续运输的损失不负责赔偿”所解释的间接损失,不属于事故过程所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此外,受害人停业、生产及通讯、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和不能供电、供水、供气的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人员、财产、利益的损失;受害人的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以及只要是属于受害人的间接经济损失,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

[责任编辑:robot]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