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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能源60年:民用汽车拥有量增长一千多倍

2009年09月25日 11:2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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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地区基本无电,居民生活用能以薪柴和燃煤为主。1949年全国人均生活用电不足1千瓦时。改革开放前,居民生活用商品能源中煤炭所占比重在90%以上。

改革开放以来,居民生活用能在数量上、质量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经历了从传统生物质能和煤炭为主体的能源,到以电力、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煤炭、先进生物质能多种能源并存的转变,优质能源在生活用能中的比重大幅上升。

人均一次能源消费水平变化图

通过农网改造、“光明工程”等项目,大大改善了农村和偏远地区的用电条件。1998年以来,国家已累计安排4000多亿元用于农村电力建设。2008年农村人均生活用电量超过300千瓦时,无电户减少到200万左右。

村村通电能源基础设施的改善,为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供了良好的保障。2008年我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空调、洗衣机和电冰箱拥有量分别达到132.9台、100.3台、94.7台和93.6台;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洗衣机、电冰箱和空调拥有量分别达到99.2台、49.1台、30.2台和9.8台。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人汽车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据统计,我国民用汽车拥有量从1949年底的5.09万辆增长到2008年底的5099.61万辆,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已经达到3501.39万辆。家庭石油的消费由原来“洋油灯”用的煤油转向炊事用的液化石油气和私家车辆用的汽油柴油

[责任编辑:hanfn] 标签:能源 汽车拥有量 新中国成立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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