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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涉案当事人和公司 打鼠仓须重拳出击

2009年11月11日 14:56
来源:海南日报 作者: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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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然

公募基金由于门槛低、流动性好,已经逐渐成为普通老百姓首选的理财产品之一。作为信托产品,基民购买基金是基于对基金经理极大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老鼠仓”事件的一再发生,将对基金行业的形象起到很大的负面作用。“老鼠仓”事件屡禁不止,总有人以身试法,归根结底是一个道理———制度缺失与监管不力。

“老鼠仓”的出发点也无非就是一个利字。虽然已有了前车之鉴,但是,由于基金经理掌管的资金动辄几十亿、几百亿,拉抬中小股票股价非常容易,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便有人铤而走险,钻制度的漏洞。

在中国证券市场大发展的背景下,催生了基金热,但这种热不能热过头,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保护,始终要放在首位来抓,对于普通投资者,他们只是希望有一个安全、纯净的投资环境,有些人是拿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了基金。有网友认为,“老鼠仓”的风险,就在于破坏了资本市场公平交易的“生命线”。基金经理们设“老鼠仓”,是因为后面有复杂的利益链,有强大的支持,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加大惩罚力度,杀一儆百,证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要切实打掉“老鼠仓”,首先要严惩当事人和公司,不能像之前的几个案子,“老鼠仓”只是“个人原因”,老总稳坐钓鱼台,必须对公司负责人的相关责任进行连坐。根据最新通过并实施的刑法修正案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老鼠仓”等内幕交易适用于刑法,也可处高额罚金。如此一来,还有哪位基金经理会以身试法呢?

其次,完善公募基金激励制度也是预防“老鼠仓”的积极做法。目前我国公募基金的激励主要还是以规模为主,规模上去就有好收入,而做得好却奖励寥寥,这样还有多少人认真去做业绩?借着大资金,打“老鼠仓”,这种念头恐怕在很多基金经理脑海中都闪现过。激励制度的改革可仿效私募基金和国外公募基金的一些做法,但不可照搬。另外,完善公司内部风控,在这些“老鼠仓”事件中,各公司的监事会都没了踪影。如何让国有公司的风控部门真正起到作用,不仅对基金公司是个必须解决的难题,对于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同样如此。

调查

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事件调查

1.您认为老鼠仓事件是否仅仅是个人行为:
  是,完全属于个人职业操守问题
  不是,暴露相关公司机制不完善
  不确定
2.您认为涉案其中的基金公司应该(多选):
  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向投资者郑重道歉
  赔偿投资者损失
  健全完善内部机制
  加强内部风控管理
  接受整改和处罚
  其他
3.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谁应对此负责(多选):
  自认倒霉
  涉案人员
  基金公司
  监管机构
  其他
[责任编辑:xin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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