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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砒霜门有多少疑点还藏身门内

2009年12月03日 07:53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蔺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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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董事长钟��昨表示对复检“不予认同”。图为11月30日钟��展示有关部门的检验报告-供图/新华

两次检验为何截然不同 工商及检验部门都没有正面给予回应

海南省卫生厅人士表示 工商局公布初检结果存在“程序错误”

“海口市工商局的复检程序不合法。”

正当公众以为农夫山泉“砒霜”风波会因海口市工商局“承认产品合格”和“叫停下架”而平息时,农夫山泉以强硬的表态提示着公众,此事并没有结束。农夫山泉方面同时表示,将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索赔。

11月24日,海口市工商局发布了农夫山泉和统一企业3种饮料总砷含量超标的消息;时隔一周的12月1日,该局又通报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消息——3种饮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这样的行政行为,让消费者和生产者同感困惑。昨日,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主任王锡锌向记者表示,“砒霜门”被演变成了“罗生门”,公众所关心的问题是真相到底是什么?现在看来,诸多疑问依然是问号。

据悉,12月1日,海口市工商局主要领导更换,原局长何运杰调省工商局工作,省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江鹤担任海口市工商局局长。

农夫山泉:海口市工商局复检结果不合法

昨天下午,农夫山泉给本报发来声明称,若农夫山泉在此次“砒霜门”事件中所受的巨大伤害仍不能推进海口市工商局执法水平提高的话,那么“砒霜门”事件将不会是一个结束,而只是开始,会有更多的企业遭受和农夫山泉同样的命运。

称海口工商局不道歉是极端不负责的做法

这份声明主要内容有三点:

一是不认同海口市工商局于12月1日晚在南海网上发布的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农夫山泉广东万绿湖有限公司生产的30%混合果蔬(生产日期为2009年6月27日,规格为500毫升/瓶)、及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生产日期为2009年8月16日,规格为445毫升/瓶)砷含量复检合格的结果。

二是海口市工商局的复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范。虽然农夫山泉等到的是一个正确的结果,但不是一个合法的结果。法律程序公正是法律实体公正的前提和保障。

三是海口市工商局在2009年12月1日公开复检结果的同时没有向公众和企业道歉并作出解释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是否继续索赔将依据事态进展情况来决定

声明发表后,记者采访了农夫山泉代理律师叶志坚。

记者:此前农夫山泉称将通过法律程序索赔,甚至提到了10亿元的金额,目前索赔是否还会继续?

叶志坚:我们已经发表了声明,是否继续索赔要看事态的进展而定。

因海口市工商局不负责任的披露,导致农夫山泉商誉受到损失。尽管海南省的销售量占我们全国的1个百分点都不到,但影响巨大。国内已有12家经销商申请退货,货品价值累计约600万元左右,这一数据仍在继续增加。

正在提请有关部门对海口工商局进行调查

记者:您认为“食品抽检”、“食品信息发布”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漏洞”?

叶志坚: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公布后,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管的主体、政策法规等方面梳理的比较清楚。

此次,海口市工商局整个执法“不公平”和“不规范”的问题,我们也在提请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调查。

为何初检结果和复检结果相差这么多?我们想知道里面的原因。

海口工商:程序合法

12月2日中午,海口市工商局市场科科长韩兴光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海口工商部门是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流通市场的食品进行监管的,抽查的程序和过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对于农夫山泉方面提出向海口市工商局索赔10亿元的说法,韩兴光表示,当事企业或者当事人认为工商部门的具体行为损害了其利益,有权提起上诉。他表示海口工商部门是首次遇到类似事件,为了对企业和消费者负责,已通过媒体及时公布了复检信息,并会尽力帮助企业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责任编辑:wangkt] 标签:农夫山泉 砒霜 环节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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