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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称七成以上电动自行车超标 规定重量最滑稽

2009年12月08日 02:4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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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国家标准随后的说明,速度和重量超标的电动自行车,险些站到机动车的队伍中

米华

“如果真按照20公里/小时、40公斤的标准,现有1.2亿辆电动车,至少有七八成是违法的。”昨天,一家大型电动自行车公司董事长向CBN记者表示。

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标准(下称“标准管)近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并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消息在电动车行业和消费者中引起轩然大波。

即使是国家标准委随后发布了《关于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的说明》,依然不能平息争议。上述《说明》主要指出,重量超过40公斤、车速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自行车,不一定就是电动摩托车。合格的电动摩托车,还有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换言之,重量和速度“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充其量属于“不合格”电动车,不一定就是摩托车、机动车。这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大众的疑问。

电动自行车,险些“站”到了机动车的队伍里。

标准十年不变

“一辆电动车才几千块钱,考个机动车的驾照都要三四千元,还有上牌、买保险等花费,加起来比买车成本还贵。”一位电动车厂商告诉CBN,难怪消费者刚刚听到消息时,第一反应就是“不买账”

有关上述标准制定的知情人士向CBN表示:“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危险多,国家推进标准化规程并没有错。”不仅电动车的标准早在1999年已经制定,而且《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有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路内行使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上述人士还表示,制定上述标准后,国家还会有相应的管理规定出台,以规范电动车和电动摩托车的道路通行。

“1999年的那个标准(即《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我也有所参与,但没有料到现在城市化进程如此之快。”浙江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接受CBN记者电话采访时说,1999年的标准实际上是他们业界1997年讨论,1998年开了三次会议定下的。

1997年,全国电动车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年产1.8万辆;1998年,年产不足5万辆。彼时,城市交通距离比较短,北京的三环路还没有开建,距离短就意味着不必装很多电池。

“但谁也没有料到城市化进程如此之快。”倪捷说,人们生活居住和工作的交通距离越来越远,从而拉动了对电动车电力消耗的需求,增强电力就意味着增加电池重量。另一方面,消费者还要求电池有一定的容量以防万一,行程从20公里到40公里,再到现在的六七十公里,速度也从20公里/小时到25~35公里/小时。

而且,电动车的产量也在急追摩托车,现在已经年产2000万辆。

“现在要求20公里40公斤,回到1999年的技术标准,是不可能的。”倪捷给CBN记者算了一下,现在电池的平均重量在十七八公斤,电机重量也增加至6公斤,两个车轮共计8公斤,然后剩下鞍座、龙头、铃铛、避震器和车架等,共计不能超过8公斤,如果一味减轻重量,意味着车辆的结构强度降低。

在电动车市场广阔的二线城市和农村,电动车还常常用来载人拉货,如果车架的结构强度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将带来致命危害。

“标准也应该与时俱进吧?”倪捷说,应该看到电动车这些年来以车代步作出的贡献,也应该考虑电动车较之摩托车等交通工具的环保前景,电动车行业还需要更多支持。

调查

电动自行车下月将被标准为机动车 近亿人出行受影响

1.你是否赞同将电动自行车被标准为机动车?
  赞同,新国标拟定程序合法
  不赞同,会出现一系列问题
  很难说清楚
2.假如电动自行车被标准为机动车,你认为会出现哪些问题?
  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
  交通压力将加大,道路更拥堵
  2000多家生产电动自行车企业生存环境更恶劣
3.你怎么看待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这种行为?
  是出于消费者出行安全考虑的
  为有些人增加生财渠道

[责任编辑:lil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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