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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生效后台湾银行证券机构可按有关规定提申请

2010年01月13日 12: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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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3日电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今天向媒体介绍了大陆金融机构赴台的申请情况,他表示,希望台湾方面受理大陆金融机构赴台设立机构的申请,希望双方抓住这个机遇,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取得实质进展,创造互利双赢。

杨毅指出,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签署后,大陆监管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动两岸进一步深化两岸金融合作,比如批准台湾的"台湾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批准了“富邦人寿”、“富邦产险”合资在大陆成立产险公司。16日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就该生效了,MOU生效之后,台湾的银行、证券机构就可以按照大陆的有关规定提出设立经营机构的申请。

杨毅表示,我们也希望台湾方面受理大陆金融机构赴台设立机构的申请,希望双方抓住这个机遇,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取得实质进展,创造互利双赢。具体有哪几家已经申请了,我想你还是向业务主管部门咨询。

[责任编辑:gengliang] 标签:MOU 证券机构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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