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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超: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

2010年03月04日 11:07
来源: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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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落实相关政策、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提案

中国人寿总裁杨超

近年来,国内保险业发展势头很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一些负面影响,但通过及时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强风险防范,仍然取得了不俗的业绩。截至2009年底,国内保险业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3.7万亿元。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快速增长,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难度加大。今年1月21日,吴定富主席在2010年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指出,目前“预计有超过1.5万亿元保险资金需要重新配置”。应当说,近年来国家在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方面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从大的政策、法律方面已经放开。2006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3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和范围”、“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等。2009年10月,新配保险法》从法律上进一步放开了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等领域的限制。但由于监管机构相应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目前上述这些新的投资渠道仍未实际放开。由于缺乏更多的配置手段,不仅使保险资金过于集中地配置于收益率较低的固定收益品种上,未来将面临很大的利率风险,还使保险业投资收益过度依赖资本市场表现,尤其是2008年,股票市场单边下跌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下降至不足2%的历史低点,这一水平甚至低于寿险保单的预定利率,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极其不利。为有效落实新《保险法》和国务院23号文件规定,尽快实质性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优化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降低错配风险,平滑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保持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保监会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切合实际的落实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制度和办法来管理投资行为,由企业在制度、办法范围内自主决策,改变目前因没有相关制度、办法而无法实施的情况或一事一批的做法。一是《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行业龙头企业等未上市股权的实施细则》;二是《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实施细则》;三是《保险资金投资和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四是《鼓励有条件的保险企业投资其他非保险金融企业、开展金融综合经营的具体规范、办法或细则》

二、优先选择保险行业中拥有强大资本实力、内控严密的大型国有保险集团进行试点,支持央企和行业骨干企业的发展。

[责任编辑:huangshuo] 标签:保险资产 保险资金运用 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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