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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反腐倡廉事关政权巩固

2010年03月05日 15:17
来源:财经网 作者:饶智 高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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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记者 饶智 高胜科】“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直接关系政权的巩固”

2010年3月5日上午,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用了200多字用来强调反腐倡廉。

除了提到将查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任务,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制度外,温家宝还在报告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报告个人经济和财产,包括收入、住房、投资,以及配偶子女从业等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

温家宝对于反腐败问题的表述,再次表明中央反腐决心。

刚过去的2009年,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极有可能创历年之最。2010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的通报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称,过去一年里,经中央纪委、监察部立案调查的省部级官员,已有九人移送司法机关,另有至少六人仍在立案调查之中。

而据《财经》记者的不完全统计,包括2009年在内的过去20年中,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总计120余人,平均每年约六人。近年来,高官落马人数已呈多发趋势。

为应对严峻的反腐形势,在今年两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最新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出52种不准和“八大禁止”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向《财经》记者表示,虽然《准则》对党政干部廉洁的要求更加结细化,也集中反映了中国近年来反腐所面临新问题,但这些“增量”仍可能跟不上反腐形势发展。

从根源上破解反腐难题已势在必行。《财经》记者获悉,国家预防腐败局正在设计一整套预防腐败机制,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将成为此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月22日,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其中明确指出,2010年要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推动地方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围绕预防腐败重要问题进行试点。

实际上,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汉斌即提出建议,中国应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1994年,经中央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八五”立法规划。由于这项立法直接涉及掌握巨大权力的各级党政官员,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因而几度搁浅,实质立法工作从未启动。

2009年1月1日,在远离国家权力中心的西部边陲,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在全国试行县处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但在试点中,申报人的汽车、住房等财产,股票、证券等理财产品,由遗产继承、赠与等形式获得的财产,债券债务以及个人银行存款等7项内容被列为秘密申报范畴,未予公开。

此后,浙江慈溪市、湖南浏阳市、四川高县、湖南湘乡县和重庆市等地亦纷纷试水官员财产申报。-

[责任编辑:huangshuo] 标签:财经 温家宝 反腐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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