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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政协的话语权是权利而非权力

2010年03月08日 07:15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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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建

全国政协代表大会发言人在最近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协话语权的定义不只是发言权”,读到这里,我不禁打量“话语权的三个字,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权呢?在汉语环境中,“权的这个词可以走往两个方向,一个是权利,一个是权力。这两个词音读相同,但含义相反,表述时很容易混淆。比较之下,英语便不存在这个问题,权利和权力,能指截然不同,前者为right,后者是power。那么,政协的话语权是right呢,还是power?正琢磨时,答案已经出来。原来,该发言人此前有过表示“政协的最大权力是话语权”,这次只是补充解释该权力不仅限发言权而已。

话语权是权力还是权利,政协的工作是权利还是权力,乃至权利与权力本身,应该说,这些都属于公共知识的范畴。可是,在公共领域中,它们经常被混淆,因此,有必要厘清其内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

所谓话语,说白了就是说话,就是发言,或者书写。即此而言,话语如果需要以“权”相称,它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作为人的基本需要的自然权利。那么,话语是否可以成为权力呢?这需要分析。英语中的权力是power,它的基本义是力和力量,权力的含义则由此导出。在日常社会生活中,话语权事实上是存在的,比如老师之于学生,因其职业的需要,就拥有话语的权力(例子是我要求学生作业,学生必须完成)。其他如医生对病人,警察对嫌犯,师傅对徒弟,上司对下属,甚至小区门卫对访客等,不一而足。但,如果这样的话语权大体与工作、职业的职务等有关;那么,一旦转入人类的公共生活或公共领域,话语本身则只能呈现为权利而非权力。进言之,公共领域事实上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一个可以拥有话语权(力)的机构。

至于政协,以提案为话语,你说这是权力,还是权利?很显然它是后者而非前者。权力具有直接有效的支配性,否则不成其为权力。考诸政协,看不出它具有让政府必须执行它的意志和提案的强力。不错,可以说一个政协委员的话语比我的话语更具有“权威性”,但权威性既可以是权力的,也可以是权利的。比如清末立宪运动中的梁启超,发表了大量的宪政言论,在当时海内外,都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但权他的权威显然形成于他的言论权利,而与权力无关。

至于“政协的意见,执政党重视,政府重视……”,在我看,这恰恰是权力对权利的重视。如果自身就是权力,也轮不上对方用“重视,一词。因此,政协的话语权归根到底是权利的“权力对不是权力的“权力对只是相较于我等草野中人,政协委员的话语权表现为一种优先引起权力重视的特殊的话语权利(所谓“虽不尽施行而常见优容”者也)。

正因为此,我要郑重向政协委员进言,负好你们的言论责任,努力掌握一些公共知识,以免清谈误国。像这次有委员提议,关闭社会网吧,交由政府来办。这是要让好不容易走到今天的路,重回上个世纪的六七十年代。如此话语,也太不着调。

(作者系南京晓庄学院中文系教授)

[责任编辑: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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