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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士兵:对规范灰色收入的质疑体现民主价值

2010年03月08日 07:53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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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评论员 单士兵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阐述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的举措时,有“规范灰色收入”这样的表述。日前,在全国政协无党派委员联组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委员张抗抗对报告中“灰色收入”提出疑问——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规范灰色收入”是否要将灰色收入合法化?一时间,引发代表委员们强烈共鸣。(3月7日《新京报》)

政府工作报告无疑具有极高科学性。事实上,政府工作报告一出,许多代表委员们的姿态也都是高度赞扬与认真学习。其实,今年温家宝总理在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强调“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各级地方政府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也都会有类似表达。这意味着,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辩论与提议,就是在尽职尽责。

像张抗抗这样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挑刺”,其实也是在传递难得的民主氛围。现代政府不是万能的,如果代表委员都总把“请予审议”理解为认真学习,把“请提意见”都转变成热情赞扬,那也有违民主政府意旨。在多元化时代,政府行政智慧来源于民意。只有让民意在充分博弈中取得高度认同,才能保证政府决策具备充足科学性。

不必讳言,在种种话语权博弈背后,就是不同利益在博弈。只有各种意见都能得到充分表达,相关决策最终才能无限趋向于公共利益。“灰色收入”背后也包裹着复杂利益博弈。大部分代表委员认为报告中“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欠妥。有的代表委员认为可以改成“合理规范工资以外的收入”、“杜绝灰色收入”,或直接从报告中将这句话删除。这一切,都是因为担忧“规范灰色收入”的表述可能为灰色收入长期存在提供“制度空间”,不利于公共利益维护。

“灰色收入”是个模糊概念,不在司法解释之内。法律上只有合法和非法收入之说。这让“灰色收入”有时成为一些腐败官员逃避严惩的借口。这是因为,尽管《刑法》引入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是量刑标准却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在最高刑期上也并不具有足够威慑力。于是,“灰色收入”就可能成为贪腐分子消减罪责的某种利用工具。

只有最大程度堵住制度缺陷,才不会为那些非正当与非正义的行为提供生长空间。当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规范灰色收入”表述不能够获得代表委员的普遍认同,自然值得拿出来进行审议,来厘清其中问题。此前早有研究表明,当前存在的“灰色收入”高达数万亿,其表现形态极其复杂。不仅有国家机关与权力部门的不合理补贴、提成、福利、奖金,还有许多执法部门不合理的罚款,比如靠钓鱼执法疯狂捞钱现象,更为严重的就是腐败产生的灰色收入。这些问题存在,必然影响到收入分配的公平与公正,影响到公共利益与民生福祉的保障。

有关公平与公正,牵动民生利益福祉的问题,不应该模糊不清。当代表委员对灰色收入到底是什么收入,对灰规范灰色收入”是不是将灰色收入合法化都搞不清楚,这项工作在施行过程中自然会陷入某种错位。既然“两会”赋予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审议与提意见的使命职责,那么代表委员面对类似“灰色收入到这样的焦点争议,自然有必要起身激辩,而不应只是抬头赞扬,低头学习,或者安之若素,没有任何反应了。

[责任编辑: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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