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献策:户籍改革进度纳入官员政绩考核
每经记者 何珺 发自北京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变为城镇居民。”农村城镇化问题,成为本次全国“两会”的热点话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出,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比重等系列指标,应列入各级政府及官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宁波经验:积分落户
从江西上饶到浙江宁波务工的杨晓霞成为首批落户宁波的农民工。这位30岁的全国人大代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宁波市的社保、医疗等各项福利她现在都能享受到。去年以来,已有3位外来务工人员通过“积分落户”落户宁波的农民工。
《每日经济新闻》获悉,“积分落户”包括技术创新、职业资格、担任职务等7项指标,总分为150分,中心城区外来务工人员累计积分不低于100分的可申请落户,其他县(市)区则不低于90分。
委员建议:落户比重纳入政绩考核
对于农业人口转变成城镇居民的具体条件,中央把制定具体标准的权利下放给地方政府,但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这项工作将由谁去监管呢?
蔡继明认为,应建立相关的政绩考核制度,将包括农村居民变市民占城市人口的比重、进城务工农民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比重等一系列指标,都列入各级政府及官员政绩考核体系,并建立一个负责协调管理的专职机构,如“国家城市发展委员会”
嘉兴经验:两分两换
农民进城,农村将出现大量承包地撂荒的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嘉兴市市长李卫宁向《每日经济新闻》介绍了当地推行的“两分两换”的做法,即承包地和宅基地分开,农民搬迁和土地流转分开;农民可以用承包地换社会保障,用宅基地换房。
李卫宁强调,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条红线:一是耕地有增加,质量不降低,二是农民的意愿得到充分尊重,农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委员建议:农民可转让承包地和宅基地
蔡继明提出,应建立农民进城与农地退出机制。
他提出两种选择方案:一是将承包地和宅基地归农户所有,使已进城落户的农民能够通过市场转让其所有权,这需要修改宪法和相关法律;二是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民有偿转让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同时也放弃集体土地成员的身份。
在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上,他建议,对于在城市务工满半年的农民工子女,应享受与当地城市居民子女同等的受教育权利,禁止学校向他们收取入学的赞助费。
相关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财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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