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最高检察院公布去年查处行贿具体数字 将进一步严控商业贿赂

2010年03月12日 21:45
来源:新华网 作者:查文晔 王帆 任沁沁

0人参与0条评论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查文晔 王帆 任沁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1日在所作的工作报告中,首次披露了去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行贿者的具体数字,同时提出要加大对行贿者的查处力度。多位全国政协委员在接受采访时均表示,司法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有利于从根源上治理商业贿赂。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去年检察机关“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3194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检察机关的“重拳”出击,政协委员们均认为很有必要。

“行贿和受贿是一根藤上的两个毒瘤,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只追究受贿而不查处行贿,那么腐败无法杜绝。”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说。

长期以来,中国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过程中,往往将受贿人列为从重惩处对象,对行贿者予以从轻处罚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390条规定,对犯行贿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不同,可处以从5年以下有期徒刑到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但该条同时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全国政协委员、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介绍说,在查处受贿案件过程中,由于很多行贿是“一对一”发生的,如果没有行贿人举报或作证,定罪证据往往不足。“为了争取证人,司法机关往往对行贿人从轻甚至免于处罚。”

[责任编辑:huangshuo] 标签:行贿犯罪 商业贿赂案件 检察机关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