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不得不说的五宗罪
当基金成为一种时尚的投资方式时,当基金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时,当基金被人们排队抢购时,可以说,基金已成人们生活中的一种消费。但在现实的投基生活中,满腔热情的基民却往往很受伤,对基金公司满腹怨言。
时值每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信息时报记者总结了近年来基民集中投诉的基金业5个重点问题,清理出几个代表性案例,以此提醒基民不要盲目消费基金,应做理性的投资者。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袁峰
基金经理离职成“家常便饭”
基民张伟是华夏基金的忠实拥趸,从2006年就一直持有华夏红利。但年后他无意中从报纸上获悉,他所持有的华夏红利更换了基金经理,这让他犯了愁:自己看中的是明星基金经理孙建冬的管理能力,他这一走,自己的基金要不要赎回?
基金经理的离职公告每天都在不断发布。据巨灵财经最新统计,截至3月10日,今年以来已有67只公募基金调整基金经理;其中,47只基金更换基金经理,不乏一些元老级别的优秀基金经理,比如华夏基金的孙建东和张龙,南方基金的苏彦祝、冯皓和谢伟鸿,东方基金明星基金经理付勇等。
基民:换经理基金咋办?
每年年末岁初“例牌”上演的基金经理离职潮牵动着千万基民的神经,更引起了基民的“口诛笔伐”。网民SKY发贴称,普遍存在的基金离职潮说明了基金业的浮躁,为了升职加薪,频繁跳槽成为了基金经理的常态,这样的基金经理怎么能管理好手上的基金?
数据:过半基金受离职影响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随机选取的10只明星基金经理掌管的基金中,6只基金在经理离职后业绩下滑,而4只基金业绩保持稳定甚至有所提升。
收益出现下滑的有吕俊管理的上投摩根中国优势、郑拓管理的交银稳健、肖华管理的博时价值、吕一凡管理的南方隆元、何震管理的广发策略优选、肖坚管理的易方达策略成长。
“铁公基”几年不分红急坏基民
据wind统计,截至去年底,排除今年新成立基金,共有近60只偏股型开放式基金成立以来从未分过红。其中混合型基金中,泰达荷银效率优选从2006年成立后就从未分过红;华宝兴业收益增长于2006年成立,去年涨幅接近90%,但至今也是“一毛不拔”。股票型基金中,兴业全球视野、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华宝兴业先进成长都成立于2006年,至今分文未分。
基民:不应剥夺分红权利
分不分红其实并非衡量基金优劣的重要指标,在行情较好的时期内,基金不分红其实是对投资人有益。
然而,基民吴小姐却认为,未来的行情好坏通常难以判断,基金公司不应单方面剥夺基民将收益落袋为安还是通过红利再投资继续投资的权利。
红黑榜:去年5家“铁公鸡”
2009年,大部分基金公司或多或少地都分了红,但仍有5家公司却“一毛不拔”,成为名副其实的“铁公鸡”,分别是东方、诺德、天治、摩根士丹利华鑫和浦银安盛基金。除了浦银安盛成立时间不长外,其他基金公司均成立逾3年。
此外,这5家基金公司也并非在2009年没有赚到钱。最多的东方基金利润50亿元,最少的浦银安盛也有5亿元。而和他们利润相当或更少也分红的基金公司很多,如民生加银基金公司和金元比联基金公司,基金利润分别仅有2.92亿元和1.71亿元,但均作了不同程度的分红。
业绩亏损管理费照收不误
基金亏损了还要交管理费引起的非议由来已久。2008年上半年,A股市场59家基金公司合计收取的基金管理费用为188.06亿元,同期基金净值损失高达1.08万亿元。面对如此巨大的反差,不少投资者疾声高呼:基金公司应与投资人共担风险,把管理费率与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基民:收费模式应改变
来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网民在网上发帖称,我国基金市场上的管理费收入与投资业绩不挂钩,业绩亏损,基金公司管理费却分文不少。这种“业绩熊了,收费照牛”的旱涝保收的收费模式应该改一改了,要不然谁还会买基金?因此强烈要求基金公司修改收费规定,基金净值亏损时不收取管理费和赎回费。特别是股市出现巨亏时,基金公司应有一定的让利行为。
专家:缺乏竞争致高费率
国信证券基金分析师杨昊认为,其实,国内基金整体费率远远高于国外。整体来看,美国股票型基金的总费率1.39%,国内股票型基金的总体费率为2.08%。单看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率,国内为1.5%,美国则为0.73%。
为何基金费率多年来没有什么变化?原因在于,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历史较短,产品没有形成充分竞争,投资者对费率的敏感度也很低,这就导致了基金费率“铁板一块”。随着基金产品越来越多样化,基金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充分,投资者对费率敏感度的日益提高,管理费率自然会降下来。
非法“老鼠仓”屡禁不止
基金经理“老鼠仓”是让基民最为通恨的基金非法行为,但这一行为却“前仆后继”屡禁不止。去年5月,融通基金公告其基金经理张野因“老鼠仓”被证监会调查,随后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随后的11月,长城、景顺长城的基金经理刘海、韩刚和涂强又因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进行股票操作,目前进入法律程序。
基民:现行处罚力度太小
网友“一米阳光”在东方财富网吧上指出,“老鼠仓”频发的原因,更重要的是违法成本太低,基金经理抱着赌的心态“以小博大”。因此,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如处理“老鼠仓”应罚钱和没收并用,先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在处理罚款,股民有损失还可再告。
专家:老鼠仓已列入刑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透露,今年2月,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首次列入《刑法》,如果3名基金经理违规行为坐实,将可能成为进入《刑法》程序的第一批“老鼠仓”经理的除了可能面临刑事惩罚外,还有可能承担给投资人造成经济损失而带来的民事赔偿责任。
摆“乌龙”却由消费者埋单
2009年4月10日,华安上证180ETF进行分红,13日为除息日,但其公布的IOPV并没有除息,对投资者产生误导,使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严重偏离实际净值。随后华安基金公告承认“预估现金计算出现偏差”,除此以外无相关处理结果。
去年12月30日,交银“上证180公司治理ETF”的价格被推高至涨停。据交银施罗德基金当晚发布公告,其原因是由于今年1月4日上证180治理指数成份股即将调整,交银施罗德在当天对申购赎回清单进行调整,但在调整中出现“技术错误”。如果有散户在追涨时买入,第二个交易日以收盘价卖出。即使忽略交易费用,直接账面损失也将达6.5%。
基民:自己埋单很受伤
基民“我受伤”在新浪网发贴称,基金公司“乌龙门”事件近年来并不少见,如宝盈资源优选基金通常默认的现金分红竟被红利再投资取代;银河、中海基金、博时、长盛、诺安、广发、兴业等基金都曾在打新股上摆过“乌龙门;南方、泰达荷银以及华安基金身陷“上电转债门”事件近最后往往要基民自己埋单。
专家:应保障中小投资者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刘朝阳表示,“乌龙事件”暴露出基金业在流程管理及风险控制上存在短板。但除了监管部门应尽快出台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法规外,别无他法。因此有法律界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借鉴海外经验,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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