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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德军就长虹开具巨额普通彩电销售发票解读说明(3)

2010年04月01日 19:25
来源:凤凰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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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虚增销售收入的方法

一、查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公司)1998年末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71份计2,250,000,000,00元是否被利用来虚增当年销售收入的方法

1、根据长虹公司整个彩电成品管理销售结算体系可以清楚地判断出:长虹公司1998年度出库销售的任何一台彩电,都由长虹公司财务部门与经销商办理了相应的销售结算,并开具了相应的销售增值税发票。长虹公司各个管委会及联络处均与长虹公司形不成关联交易。长虹公司绝不应该把这22.5亿的彩电销售解释成由其销售处所辖的各个联络处和管委会完成对经销商的出库销售。

2、2010年02月26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本公司1998年度通过虚假商业承兑汇票虚增销售收入以及重复确认销售收入的描述均为不实描述。本公司1998年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均签订了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方式、开具提货单证,货物所有权已发生转移并取得收款凭证,销售收入确认及相关财务处理完整、真实、合法。

3、我们的监管部门应该查证:(1)这71张计22.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必定出自四川长虹1998年年度报告说明的当年期末大额应收票据的四川国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交电家电(集团)总公司、四川省阆中市家电有限公司、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重庆渝阆家电有限公司、四川省诚信实业公司、北京华联商厦有限公司这17家公司,可以分别在长虹公司的销售处和财务处的相关会计账簿上查证。(2)这71张计22.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分别是说明时候承付到账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保存期都是15年 ,长虹公司即使为了掩盖财务作假也不敢去违法去销毁这些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

4、针对这71张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入账的经销商就其1998年年度的回款、提货以及结算逐一进行查证。下面以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为例具体说明。

(1)在长虹公司销售处能够清楚地查到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1998年度长虹帐计销售回款额(包括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和销售用款总额(包括销售用款明细)。初步判断是否一致。

(2)查证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1998年度在长虹公司财务处货款入账、解汇以及承付情况,审查相应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逐一核实长虹公司1998年度开具给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的销售增值税发票。每张增值税发票有个关键标志:“电子号”和冲户以及冲账用款性质(现汇、银行承兑汇票,其实没有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在长虹公司财务冲账的可能,长虹公司当年根本没有搞彩电赊销和代销)。我以1998年元月17日销售处管理科寄往长沙联络处发票清单为例逐一进行解释说明,该张增值税发票上标注的“单位代码”是2001019,它是长沙东塘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在长虹公司的记账代码,它和总库的《成品提货单》上的提货单位代码是相对应的,该张增值税发票上标注的“电子号”是12-289-0903,其中:“12-代表冲账的月份为12月,“289-是长虹彩电C2919PK型号的代码,“0903,是C2919PK这款机器12月份的第903份增值税发票,该张增值税发票上标注的“冲户以是20010说明这10台C2919PK是从长沙库房提的货。根据四川长虹1998年年度报告和2010年02月26日澄清公告可以初步判断长虹公司当年至少给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开具了465,800.000.00的增值税发票。

(3)长虹公司当年是按单一品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不可能有哪家经销商一次针对某单一品种提货上千台甚至更多(而且长虹公司要求各联络处和管委会及时冲账),所以一旦有大额的增值税发票出现就可能是长虹公司作假的结果。

(4)根据长虹公司财务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逐一针对长虹公司销售处1998年度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的帐记用款明细进行核对。核对的目的是印证长虹公司财务处和长虹公司销售处的账目是否一一相合。

(5)长虹公司物质成品总库(以下简称总库)按各个管委会和联络处分别建立了台账(甚至针对具体提货的经销商都建立了相应的台帐),总库出库销售的每台彩电都是凭开给经销商增值税发票的提货联(即冲账提单)核销的,在总库台帐上可以查证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当年的具体提货品种和数量明细,根据长虹公司财务处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逐一去核实总库针对上海英达商业有限公司的具体提货品种和数量的核销情况,查证是否完全与增值税发票相一致。

(6)最终长虹公司财务处、销售处和总库的数据应该绝对一致。作假不可能做到天衣无缝的。

二、查证长虹公司财务处1998年度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可以查明四川长虹是否把1998年1月1日到31日的销售重复计入到了1998年度。甚至可以查证到四川长虹虚增销售收入的方式。

1、在长虹公司财务上查出到底有多少票面日期为1998年1月1日到31日的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如果有特大面额的增值税发票(含税额在200万以上),就应该引起特别注意,按上面介绍的方法就可以查证这些特大面额增值税发票是否是虚增产生的。

2、再查证票面日期为1997年12月31日这一天的增值税发票是否超过20亿?进一步查证1997年12月1日到12月31日整个12月份的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的总额,如果总额突破40亿,就不应该是正常的了。

3、1998年元月17日销售处管理科寄往长沙联络处发票清单,从这张清单上可以看出这8767148元的销售用款是长沙东塘百货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元月份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长虹公司的货款,增值税发票的日期却是1997年12月31日(参看1998年元月17日销售处管理科寄往长沙联络处发票清单) 见下图

[责任编辑:jianghy] 标签: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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