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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锐捷遭遇“专利门” IPO之路再现迷雾(2)

2010年04月15日 23: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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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问题在于,早在2008年6月27日就过会的星网锐捷,迟至今年4月2日才被证监会重新核准首发,而此番因专利问题再次搁浅,无疑给其本就波折横生的IPO之路蒙上阴影。

“星网锐捷的上市之旅十分曲折,据说最早是计划到香港上市,转道A股后,同期过会的公司大多已经成功上市,星网锐捷却迟迟没有动静,最大的可能是补充材料出现问题。”前述市场人士表示,“这次在成功在望之际又触礁暂缓,说明公司离上市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该人士认为,星网锐捷此次专利事件,不能只用疏忽来敷衍了事,因为此前已有苏州恒久覆辙的前车之鉴,而作为IPO重要卖点的专利,公司早该对此有所警惕并进行核实。

暂缓本次A股发行之前,国都证券、齐鲁证券、国泰君安等多家券商给出的星网锐捷建议询价区间为24元-30.80元。以此计算,若星网锐捷本次IPO成行,募资总额至少是其原计划的3倍以上。

“这次询价结果不能对外公布,如获准重新发行,也无法确定是否采用这次的发行价格。”前述广发证券资本市场部人士说。

净利润约四成非主营

而除了专利问题外,记者翻阅星网锐捷的招股说明书还发现,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和税收优惠存在一定程度依赖。

按照招股意向书,2007年-2009年,星网锐捷享受的增值税、所得税优惠合计分别为2561.36万元、2361.65万元、3571.67万元(已扣除少数股东享有部分),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42.27%、34.15%、33.61%。

其中,在2007年-2009年,星网锐捷收到的增值税返还分别高达2815.45万元、3259.05万元和4358.25万元,扣除退税款中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9.16%、30.88%与26.74%。

而此项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00年25号文件的规定,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期限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

由此,今年底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政策期限届满后,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星网锐捷业绩产生重要影响。

不仅税收优惠在星网锐捷的净利润中占有重要比例,来自政府的各项补助也不容小觑。2007年—2009年,公司其他政府补助分别为594.5万元、1536.86万元、856.94万元,分别占净利润的9.81%、22.22%、8606%。2007年-2009年,星网锐捷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0594745.31元、69165069.16元、106257480.94元。

经记者计算,若扣除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部分,2007年到2009年星网锐捷的净利润至少减少四成以上。

而另外一个问题的关键还在于,星网锐捷的经营业绩对非经常性损益的依赖,一直居高不下,早在2004年-2006年,其非经常性损益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8%、13.3%、16.4%。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星网 专利 别为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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