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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利润和PE腐败成创业板审核新关注点

2010年04月28日 21:56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李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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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企业利润”和“PE腐败”成为审核创业板项目的最新要点。

在2010年第一期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监管层人士分别就主板和创业板发行审核的非财务问题及财务问题做了详细表述,在一贯强调的七大要点——企业独立性、持续盈利能力及自主创新能力、主体资格、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规范运作和财务会计问题——之外,新加入了企业“调控利润”和创PE”式腐败两大类问题。

“不允许保荐代表人在所推荐项目中持股,也就是以前提的PE腐败。”一位与会人士表示,在本次培训中,主板和创业板相关监管人员对“突击入股”做了更详细的解释,并要求保荐代表人不能以托管文件作核查边界,要追查到登记人和实际持有人是否一致。

另一方面,在企业的财务问题上,为了达到上市标准而调控企业利润的现象也将严厉打击。

两类新问题

4月27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下称“创业板发审委”)最新一次会议共审核2家企业的首发申请,两家企业(山东省尤洛卡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剥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获通过。

证监会网站公开数据显示,1月1日至4月28日,已公布的创业板发审委召开的22次发审会共审核项目47个,其中未通过项目8个,通过率为82.98%,高于2009年全年79.73%的通过率。

“创业板审核一直在加速。”深圳某券商一位保荐代表人告诉本报记者,“在加速的同时,企业的新问题开始浮现,PE腐败更是被频频强调。

所谓的PE腐败是指一些号称但并非真正PE的投资人士通过各种关系拿到上市前股权的投资机会。

这些人可能知道证监会开始要审核项目,或知晓上市的时间表,然后通过各种关系以及各种运作拿到这些上市公司的投资额度,然后把额度加价卖给别人,或者自己持有。

业内人士分析,从国外PE市场来看,由于法律规范严格,且新股发行与上市均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许多股票上市发行定价在10-20倍市盈率之间,上市后不少跌破发行价或偏离发行价不远,因此,PE市场在法律与市场定位方面没有出现过分暴利或违规行为。但从中国目前来看,实行的新股发行制度,上市后仍会有100%-300%的上涨,形成风险利益泡沫。

具体体现在股份转让异常。本次培训要求保荐人有尽职调查的责任,并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具体来说,主板受理前1年“突击入股”,股东要有3年锁定期。创业板受理前6个月入股,来自控股股东转让的股权要锁定3年,6个月之前入股不在此列;受理前1年从非控股转让处获得股权也需要锁定3年。

另一问题是创业板企业的利润问题。

“在早几批的优秀项目上市之后,如今的创业板项目企业利润明显偏低,在这之中,可能会出现企业调控近三年利润的手段出现。”一位保荐代表人分析。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创业板 企业 问题 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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