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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实施长三角区域规划

2010年05月25日 02:47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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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发改委昨日宣布,国务院日前已经正式批准实施《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15年,长江三角洲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依据《规划》,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是: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规划》还提出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发展目标,即: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了城镇发展与城乡统筹、产业发展与布局、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对外开放与合作八个方面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并明确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据了解,当前,长江三角洲地区面临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着力推进改革攻坚等方面的繁重任务,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规划》的实施有利于这一地区进一步消除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带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介绍,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长江三角洲地区 规划 先基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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