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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发芾:房产税能否降房价要看细则

2010年06月01日 07:59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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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发芾(特约撰稿人)

国务院近日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2010年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见今日本报A03版)

有关房产税的消息,被认为是这个夏天最大的忽悠,不过,现在终于有了一个权威说法。这个说法仍然显得过于笼统,但是,房产税要由商业用房扩大到居民住房,看来是不可避免了。

房产税的出台,目前所能见到的理由,是说它可以抑制过快上涨的房价。房产税被一些人热盼,理由也在于其被赋予降低房价的功能。人们认为,一旦房产征税,那么,拥有多套住房的人,保有成本提高,就会将房子出手;社会上房子多了,自然价格就会降低;而炒房的人,也因为房产税的压力退出炒房,住房的供求关系变化了,供应充足了,价格就下降了。

但是,这种看法有些过于乐观。房产税到底能不能降低房价,需要从多方面予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一种商品是供不应求的,那么,税负就可以加到价格中,转嫁给买家;如果商品是供大于求的,那么,税负就只能由卖方自己消化了。从目前中国的房市情况来看,房市显然是卖方市场,房产税转嫁到房价中,当然会推高而不是降低房价。

再说计税依据。如果是以原值扣除之后的残值计税,不少人的房子是在数年前购买的,那时的房价并不高,现在扣除一部分后按照残值征税,如果税率不变,则税负一定不会很重,并不会迫使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将手中的房子出手。如果他们不出手,那么,房产税并未改变供不应求的局面。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税率为1.2%,这个税率也不是很高。如果持有住房者承担的税负低于出售房屋的损失,那么,房主完全可以选择不出售住房。

这就是说,如果房市的卖方市场不变,计税依据依然是按照残值,而且税率是1.2%,对于目前房市的供求关系不会带来逆转。它至多会对炒房者和拥有多套住房的人带来心理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房价。

当然,上面这些判断是按照未修改的《房产税暂行条例》分析得出的。如果大幅度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分采取现值计税且不做扣除,那么,多套住房持有人贱价抛售是不可避免的,但这可能会影响社会稳定,税收的社会成本将会十分高昂,总的来说得不偿失。政府不一定会采取这种措施。所以,房产税到底能不能降低房价,取决于房产税改革的具体规定,而具体措施大概不会十分激烈,因此房价也不会因为这个税种的推出应声而落。

[责任编辑:ding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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