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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协建议最低工资增至平均工资40%

2010年06月09日 15:57
来源:北京晚报 作者: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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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成多市民将来愿住养老院

市政协社法委和提案委进行的《促进本市养老机构建设的调研》显示,截止到2009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服务机构366所,养老服务床位55809张,平均每百位老人拥有床位数2.48张。通过调研了解到,2009年全市养老机构的5万多张床位中有27054张床位收住了老人,平均床位使用率48.5%,有2万多张床位空置。

目前和未来5年中将有庞大的老年群体急需护理型照顾,全市户籍老年人口中80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32.6万,纯老年家庭人口为40万,生活不能自理和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人数为32万人。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难以入住养老机构。民意调查显示,希望将来入住养老机构的占参与调查总数的24.5%,远远高于政府所预期的4%。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老年人口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2015年增长到340万人,按“十一五”期间生活不能自理和生活半自理的老年人口约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比例计算,未来将有47万老人需要护理型照顾。

调研报告认为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应切实达到90%居家养老可享受基本服务、6%社区托老和4%机构养老的建设目标,即到2015年有能容纳20万老人的托老机构,14万张养老床位,且使用率不低于75%,并为今后本市老龄事业预留发展空间。还应将城区特别是政府办的养老机构向主要收住“三无”、重残、精神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低收入困难老年人过渡。应制定养老机构人均面积、养护比例、医疗设施、浴卫设施等统一标准,并分类予以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规范管理。盘活用活现有的较大数量的养老床位。可将城区中空置的学校、幼儿园、企事业厂房、商业用房等通过置换、赎买、租赁等方式接管,将其改造成为养老院或托老机构。

十二五·医疗

部分医院可转型为护理院、康复院

优化北京市医疗资源配置,在新城建设规划中将医疗资源配置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规划,尽快在顺义、通州、亦庄三个新城分别建设2至3个区域医疗中心,积极引导城市资源密集区存量过剩的大型综合性医疗资源向存量不足的郊区县和新城转移,严格限制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等存量过剩地区新建扩建大型综合性医院,要设置效率指标,对编制床位使用率低于85%且平均住院日高于15天的医疗机构扩建项目不予立项,以避免医院盲目扩张床位造成财政投入和医疗资源的浪费。

大力发展中间性医疗服务机构,提高三级医院床位使用率,建议将城区内功能定位不明确、床位利用率较低、位于社区中的一级或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合理分流三级医院慢性病病人,以提高大医院床位使用率,降低医疗成本。

十二五·人口

加快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市政协社法委、提案委等进行的关于促进首都人口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调研显示,2009年底北京市实际常住人口已达1972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为1246万人,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726万人,统计数据表明,“十一五”前四年年均增长54.3万人,比“十五”期间年均多增近20万人,其中流动人口的增长是主要原因,占常住人口增量的70%。

北京作为资源输入型的特大城市,自然资源匮乏,98%的能源靠外地调入,据测算,非农业人口每增加10万人,每年将增加14.21万吨的直接生活能源消费和23.46万吨的间接生活能源消费。从用水方面看,生活用水不断上升,占用水总量的44%;人口增加是生活用水增加的主要原因,据测算,如果人口持续膨胀,南水北调的水量将被快速增长的人口所吞噬,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北京缺水的难题。

人口规模膨胀也使环境质量下降,最新的生态质量评价显示,2009年各区县生态质量等级均属一般,且较2008年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水环境质量也不容乐观,82条河段近58%不符合相应的功能水质标准。生活垃圾日产生量1.83万吨,设施总设计日处理能力1.27万吨,实际日处理1.74万吨,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导致垃圾填埋场服务周期缩短,平均剩余服务期限仅为4年左右。在全国1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中,本市排名倒数第六位。

人口规模膨胀导致公共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危及社会安全稳定。据调查测算,本市每增加1人,每日交通出行量增加2.64次,目前六环路以内地区日出行总量已达3500多万人次,交通压力日益加大,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已由2000年的9万余人迅速增长到2009年的41.8万人,占学生总数的40%,其中66.9%在北京市公办中小学就读。

调研报告认为应向国务院申请成立首都人口委员会,制定重大人口决策,督促检查协调人口政策措施的落实。北京市应多措并举遏制人口总量过快的增长势头,降低人口增速,在“十二五”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应充分认识调控人口规模在破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中的关键作用,以内控机制减少北京城市人口数量,以外扩机制化解北京人口压力,千方百计遏制人口总量过快增长的势头。首都的人口规模应在优化结构的背景下尽快实现零增长,即使“十二五”期间在综合调控措施效果不能立即显现的情况下,年均常住人口增长也应控制在20万人左右。

在“十二五”期间,应进一步完善人口规划评估制度,出台涉及公共资源等相关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对人口调控目标可能产生的影响,确保规划人口目标的实现。结合户籍改革与居住证制度的设计实施,完善人口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加强产业发展、劳动力市场、户籍改教育、保障等政策与人口政策的协调。探索全市实有人口居住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实有人口管理体系,整合民政、公安、流管、工商、卫生、劳动就业、人口计生等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全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全市人口的实时动态监测。加快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制订实施,注重与户籍改革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合,以居住证作为享受流动人口出租公寓、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的凭证,以劳动就业、遵法守法、投资纳税等相关信息作为户籍改革参考的重要依据,提高人口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十二五·工资

7成企业职工工资目前低于平均线

市政协社法委和提案委对提高部分行业生产一线职工收入水平进行的调研显示,目前,北京市七成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市平均线,其中三成以上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市平均线50%以下。市政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一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仅为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47%,部分企业以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固定工资定薪标准,而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为21.4%,与国际通常比例的40%至60%有较大差距。12.8%的职工反映,五年来未涨过工资。由于被调查企业工资水平普遍不高,也面临着“招工难”、“留人难”,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小,规模以下非公企业中,基本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北京市“十二五”期间解决生产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低的问题,着力点应放在“提低”和“扩中”上,努力提高企业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并建立健全有效的机制和制度加以保障,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促进社会公平发展,将“调节收入分配”相关问题作为一个独立部分写入“十二五”规划中。

“十二五”规划应提高职工特别是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首先应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不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在“十二五”规划中列出明确的时间表,逐步将最低工资水平提高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在统计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时,还应将乡镇企业、非公企业职工纳入统计范围,真实反映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保最低工资标准能够真正起到为部分低收入职工增加收入“兜底”的作用。

还应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有效增加职工工资收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有效提高普通职工收入水平;三是调整税收征收对象,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避免扣除简单化所造成的征税上的不公平,减轻税负,使个人所得税发挥出更大的分配调节阀的作用。本报记者 孙颖 X133

[责任编辑:daiyb] 标签:十二五 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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