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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门人大代表醉驾一审被判无期

2010年06月09日 18:31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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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案件是浙江省首例因醉酒驾车,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财新网】(实习记者 张旭升 9日发自北京)浙江一县人大代表醉驾宝马撞死四人撞伤八人一案,昨日(6月8日)宣判。肇事者杨曙忠一审被判无期,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浙江在线的消息称,浙江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杨曙忠在庭上含泪称,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会上诉。

该案件是浙江省首例因醉酒驾车,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的案件。

4月5日晚上,浙江台州市三门县人大代表杨曙忠,驾驶一辆黑色宝马车,在三门县繁华路段上,连续与两辆机动车、五辆电动车、一辆黄包车相撞。共造成四人死亡、四人轻伤、四人轻微伤及多部车辆损坏。后经检查,杨曙忠在驾车前曾大量饮酒。

杨曙忠,1962年7月26日出生,三门华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也是台州市、三门县,市县二级的人大代表。■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三门县 四人 台州市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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