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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污染事件背后的腐败窥视

2010年07月20日 08:31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燕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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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剥洋葱一般被逐渐剥开的紫金矿业污染事件,内核越来越错综复杂。紫金矿业管理团队有浓厚的官员背景,现任多位高管曾供职政府部门,其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相当部分有政府部门工作背景,上杭县多位政府官员前往紫金矿业挂职或任职,还有一些官员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7月19日《经济参考报》)

当地政界人士对此有非常形象的说法:尽管紫金矿业是上市公司,但众多机构的设置如同缩微版的县政府,大到战略决策,小至人事任免,多数要由当地政府来拍板,而企业高管只负责具体经营业务。或许正因如此,紫金矿业董事长陈景河可以毫不避讳地说,“围墙内的事情,企业自己负责。(围墙)之外的事情,由政府负责。

此情此景,无论是紫金矿业绑架了当地政府,还是当地一些官员把持了紫金矿业作为掘金之地和退休之后的养老院,金字招牌之下都逐渐显露出了“红肿之处,艳若桃花”之势。事实上,地方政府与紫金矿业这种特殊的关系,已经成了污染事件的罪魁之一,当地所曝出的“环保执法不是小小环保局能够决定”、“执法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过场”隐喻了太多内涵,而长达九天的瞒报,也缘于当地政府部门7月4日对紫金矿业发出的为了维稳暂不要对外公布的通知。

这些深层的责任界定问题暂且不论,观照这种错综复杂的“官商勾结”关系,会发现诸多涉嫌违法违规和寻租腐败的蛛丝马迹。上杭县原副县长、原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原县纪委副书记、原县人大主任、副主任、至今仍未退位的县政协主席等等一干人等,都曾出现在或者现在还在紫金矿业管理层甚至高管名单中。鉴于紫金矿业在上杭“一业独大”的特殊地位,已经涉嫌违反了《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辞职或退休,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之规定。

更甚者,原副县长郑锦兴和至今未退位的县政协主席温文标是以公务员身份进入紫金矿业,加之其他政府官员前往挂职或任职,多自加入之时起开始在公司领取年薪和各种津贴、奖金,涉嫌违反《公务员法》“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规定。一些官员通过各种渠道拥有紫金矿业股份,也涉嫌违法了《公务员法》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相关规定。

在一系列涉嫌违法违规的“官商勾结”背后,到底是否存在权力的寻租腐败,很值得怀疑。上杭县政界大部分退休官员成为紫金矿业的抢夺对象,在被委以闲职后依然年薪十几万元以上,这本身就是一件很蹊跷的事。这些退休和在职的官员,在上杭矿业多次遭污染举报甚至导致上访却毫发无损中,到底扮演了怎样的角色?他们在企业的围墙之外,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承诺了怎样的任务?所有这些与他们曾经的或者现有的手中公权是否存在关系?如果说紫金矿业污染了汀江,那么需要深查的是:一些政府官员是否污染了紫金矿业,或者相互污染。

□燕云飞

[责任编辑:wangft] 标签:腐败 污染事件 猛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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