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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向未成年人发卡信用卡新规剑指行业乱象

2010年08月14日 08:5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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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首个最全面的信用卡规范性文件终于出炉,乱象丛生的信用卡行业有望得到整改了。

8月11日起,银监会正式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办法(主要从管控风险的角度对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规范,包括从受理信用卡申请直至信用卡贷款收回的信贷活动全过程,涵盖商业银行与持卡人、特约商户、各类信用卡业务服务机构开展业务的经营行为。

这是首个由银监会下发的专门针对信用卡行业的全面系统的管理法规。

近年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展迅速。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总量已达到1.85亿张;仅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就达到了2.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0.73万亿元,信用卡交易对拉动内需、促进消费起到了重要作用。

令人担忧的是,信用卡不良贷款率也一直在攀升。5月份央行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至今年一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期末应偿信贷总额的3.5%,较2009年第四季度上升0.4个百分点。

同时,各种信用卡纠纷事件屡屡发生,投诉不断。信用卡业务在前期的市场开拓阶段,多数银行为了扩大客户数量,采取重视发卡量的战略,信用审核把关不严,使得不少根本不符合标准的客户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信用卡。

POS机管理混乱致使信用卡套现屡有发生。由于申请没有门槛,大至商场、小至个体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申领POS终端机。信用卡黑中介看中了一些持卡人套现的需要,利用了POS终端机的漏洞,帮助持卡人刷卡套现,并收取费用。

此外,全额罚息霸王条款让持卡人怨声载道而又无可奈何。更让人心惊胆战的是银行的暴力催收。不少持卡人反映接到过银行委托的催收公司的威胁电话,“态度非常恶劣,像黑社会一样”

银监会表示,制定新规是为了建立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的统一监管标准,防范风险,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持续支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新规出台将从源头上控制信用卡业务,使发卡业务从粗放式向细致化转变。

该信用卡新规对信用卡经营管理过程的诸多环节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有消费者指出,一些消费者很关心的问题在新规中尚未作出相应规定。比如,信用卡如果被盗刷时责任应如何界定?怨声载道的“全额罚息”的霸王条款,是否应该取消?新规中并未作出相应说明。

-新规评点

1.信用卡未激活不得收费

《办法》明确规定,已发放的信用卡,只要持卡人没有激活,发卡银行就不得扣收任何费用。

2.禁止暴力催收

针对饱受诟病的暴力催收,《办法》规定,当信用卡出现逾期还款时,发卡行应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但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或骚扰,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3.不得向未成年人发行信用卡

《办法》还规定了不得向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和没有稳定还款收入的人群发信用卡,附属卡除外。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更是指出应禁止给未成年人办附属卡,“本身作为18岁以下并没有走向社会,并不成熟的时候,而且也没有法律可遵循的时候,银行这样做是有很大风险,而且对消费者而言也是不负责任的。附属卡本身就是一个漏洞。

南方日报记者黄倩蔚 实习生王霞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信用卡 商业银行 持卡人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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