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朗投资不进亦不退
中国配合伊朗演戏,眼睛盯着的是美国的筹码,三方都对彼此的立场和底线心知肚明。
□ 本刊记者 陈竹 | 文
伊朗核制裁乌云压顶之际,伊朗石油部长米尔卡泽米(Massoud Mirkazemi)在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负责人Ahmad Ghalebani陪同下,8月5日飞抵北京。
大约一个月前,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迄今为止最严厉的制裁伊朗法案H.R.2194,将制裁对象扩展到全球任何一家向伊朗能源部门投资、向伊朗出口成品油以及向伊朗能源部门提供金融、保险服务的企业。欧盟、加拿大也纷纷展开对伊朗的单边制裁。
道达尔、壳牌这些察言观色了几十年的欧洲能源巨头,一两年前就选择了撤离。到了今年7月,就连俄罗斯卢克石油和韩国的一家工程建造公司,也宣布放弃在伊朗的项目。伊朗政府有些恼羞成怒,发誓要把这些离弃伊朗的外国公司列入黑名单,禁止他们今后再进入伊朗从事任何工作或活动。
一时间,伊朗被疏远、被隔离,倔强言辞都成了独幕剧。
伊朗宣称要自力更生,将外国公司抛弃的项目转手交给本国大大小小油气开发商。伊朗说,他将在国内外发行价值超过160亿美元的债券来供给能源产业。但现实是,在最有前途的南帕尔斯气田上,工人数量从高峰时期的近10万人锐减至2万人。伊朗缺乏将天然气转换成LNG的技术,难以实现大规模的处理和运输;伊朗缺乏炼化装置,难以实现国内成品油的自给自足。这些过去30年里未能实现的目标,能在制裁收紧后实现吗?
要寻求外部帮助,伊朗首先想到中国——这里有现金、有市场,更重要的是,中国从伊朗买油是为了天经地义的国家利益,美国没有多少砝码来强制13亿人口以其能源安全为代价,来配合美欧的单方面制裁。
但是,中国向来不爱逞强出头,也不可能在风口浪尖向伊朗做出任何扩大投资的承诺。
8月11日,伊朗驻华使馆领事菲克里(Ali Fekri)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介绍,伊朗石油部长米尔卡泽米5日抵达北京,其后四天里,他拜访了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和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的高管,“没有谈任何新合作,都是讨论过往项目”
米尔卡泽米席间提出,中国三大公司应实施好现有项目。在听说某下游项目的延误原因在于伊朗海关,伊朗国家石油公司负责人Ahmad Ghalebani立即给海关打电话,“当场解决了问题”
“选择离开伊朗,是那些公司的损失,他们失去了机会。中国现在面临选择。”菲克里说。
但在中方看来,寻求这个烫手的机会并不那么迫切。一位熟悉中伊石油交易史的中方人士打了个比方:“我们可以做女主角,配合男主角伊朗来演这场戏,而眼睛盯着的是美国的筹码。但这场戏实在演了太多次,三方都对彼此立场和底线心知肚明。
未来趋势国际集团总裁兼董事长、伊朗裔美国商人华赞(Farzam Kamalabadi)也赞同这个说法。他认为,在当前国际大背景下,中方更多是观望,不可能与伊方签署实质性协定。华赞表示,伊朗去别国访问都很少有国家敢接待,中国接待了,本身就代表了一种态度。这个态度是,中国有能源需求,原则上愿意同伊朗合作,但形势所迫无法大规模投资。伊朗也完全清楚中方顾虑,但石油部长还是要来、要谈,这体现的也是一种意愿和姿态。
“美国也并不指望中国国家石油公司像欧洲公司那样彻底撤出,毕竟国家利益和价值观不同,会按照自己的立场和与美亲疏程度来定夺。”华赞说。
带刺的玫瑰
自2004年以来,中国同伊朗在能源领域的合作,虚虚实实、断断续续。一些广为宣传的上百亿美元投资,其实只是合作备忘录,从来就没有落实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合同。
伊朗国家通讯社和广播电视公司发出的一些存在偏差的报道,往往被西方媒体看作经伊朗官方证实的信息。譬如,彭博社今年3月曾引述伊朗国家广播公司的一则报道,称中伊签署了一项总金额高达33亿美元的旨在开发南帕尔斯气田的协议。但伊朗驻华使馆新闻参赞兹阿伊(Mohammad Ali Ziaei)证实,这是一则错误的信息,伊朗国家广播公司将“旧闻”当作“新闻参赞误导了读者。
2004年10月,国内外盛传,中石化与伊朗达成了一项金额高达1000亿美元的合作备忘录——中石化将以回购方式参与开发亚达瓦兰油田(Ya-davaran),占股51%,并在未来25年内每年从伊朗购买1000万吨LNG。但在长达三年的谈判后,当初估值1000亿美元的合作备忘录大大缩水,LNG购买协议避而不谈,中石化只承诺第一期投资20亿美元,建成45口油井。即便是这个“打了折扣”的商业合同,也没有很好贯彻——直到去年11月底,伊朗政府才批准了亚达瓦兰油田的一期开发计划。
中海油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的合作更是扑朔迷离。早在2006年,中海油就同伊朗签署了一份估值160亿美元的谅解备忘录,中海油负责建设生产LNG的工厂及运输和销售,伊朗则向中海油供应25年LNG。160亿美元当中,50亿美元用于投资天然气上游开发,110亿美元用于建造生产LNG的相关装置。
2008年2月27日,所有人都以为正式协议将在这一天签署,但签约仪式在最后一刻被取消,对外公布的原因是“伊朗石油部长无法出席”。直到今天,这份协议也没有签署。
中国国有石油公司对伊朗的投资“雷声大雨点小”,来自美国的制裁压力是一个重要因素。理论上,由于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股份公司,均以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在美国上市,所以美国的单边制裁政策对这三家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约束力。一个敲山震虎的例子出现在今年7月初,美国政府要求中石油股份在广西钦州的炼厂不得使用来自苏丹的原油。突如其来的禁令,让钦州炼厂再次推迟投产。
不过,国际能源咨询公司PFC Energy的国家石油公司战略服务专家黄明德(Duc Huynh)和英国邓迪大学能源、石油和矿业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菲利普•安德鲁-斯皮德(Philip Andrews-Speed)都认为,美国不至于“动真格”制裁中国上市公司。而且,中国在伊朗、苏丹等国的投资都由中国政府100%控制的石油集团公司执行,而非他们的上市公司。最近,美国政府问责办公室(GAO)将违反制裁伊朗法案的非美公司名单从41家缩至10家,却没有直接点名,这意味着美国有意给中国政府留面子,以赢取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上对伊朗制裁的投票。
中国也对美国传递的信号心领神会。伊朗石油部长来访前,中国油企收到要求,在伊投资不准再有新动作。黄明德分析说,13年前,第一次尝试“走出去”的中石油在苏丹大举投资,由于低估了政治风险,达尔富尔问题让中石油成为国际舆论谴责的焦点,中国政府陷于被动。相较而言,苏丹问题还只是“人权”层面,而伊朗问题却事关核武器和国家安全,重要程度不可相提并论。
见好就收
在一位接近中国能源决策层的人士看来,中国三大石油公司在伊朗均无太大野心。“桶油报酬1美元的回购合同,也没什么钱挣。主要是占领几个据点,把自己的队伍拉到海外去锻炼锻炼。这是三家的共识。”这位人士说。
2009年,一直在伊朗“小打小闹”的中石油,终于获得了三个知足的“据点”
当年1月,中石油同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了一项价值17.6亿美元的油田开发协议,计划分两阶段开发北阿扎德甘油田。北阿扎德甘油田估计储油量为60亿桶,预计两个阶段的开发项目结束之后,日产量将达到15万桶。
当年7月,中石油从道达尔手中接管了后者在南帕斯气田的股权,成为第11期项目的开发者,中石油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总值达47亿美元的合约。
当年8月,中石油与伊朗国家石油公司签署25亿美元共同开发南阿扎德干(South Adegan)油田的合作备忘录,中石油将购得南阿扎德甘油田70%的股权,另提供20%的资金支持,中方还将承担90%的油田开发投资。
总计近90亿美元的承诺投资,让中石油“伊朗项目部”很快升格为“伊朗分公司”。在今年年初的中石油海外业务核心干部视频大会上,中石油集团总经理蒋洁敏亲自宣布了这一消息,并委任53岁,曾在苏丹、南美做高管的中油勘探总工程师李庆平担任伊朗分公司的总经理。
不过,蒋洁敏很清楚,在伊朗投资油气十分不易,政治压力之外,还有不少商业风险。
伊朗对外合作实行的是回购合同模式。与中国公司此前熟悉的产品分成合同不同,回购合同的盈利模式是投资返还、利息加报酬费,与油价没有直接关系,这注定了外来投资者不可能获得太高收益。而且,回购合同的执行对于成本控制和时间控制要求很高。由于合同的整体期限是一定的,勘探期、评价期或者开发期的延长,都将直接导致回收期的相应缩短,给投资回收造成困难。
此外,伊朗市场资源匮乏,全国作业钻机总数只有70部,远远不能满足需求;油田高温、高压、井漏现象突出,且大部分是高硫化氢油田,施工难度较大;石油物资与耗材的进口关税很高,服务商进口设备的清关代理以货值百分比计提;劳动、保险、农业、国土资源、环保、自然遗产等各个部门,对在伊作业的石油公司或服务公司进行各种各样的收费或有偿服务……
种种问题,曾任中油勘探伊朗项目部负责人的冯亚平都向高层反映过,并专门撰文,刊登在2009年10月期的《国际石油经济》上。
黄明德认为,之所以中国石油公司愿意顶着政治和商业的双重风险在伊朗谋求一定程度的突破,更多的是出于未雨绸缪的战略柔性(strategic hedge)考虑——道理就如同1996年中石油与萨达姆政府签署艾哈代布油田(al-Ahdab)的开发协议,虽然这一协议12年来未能执行,却在2008年底成为伊拉克战后首个签署的外资开发合同。
黄明德还表示,去年中石油在伊拉克两轮服务合同大招标中大获成功,客观上削弱了伊朗业务的重要性。通过两轮招标,中石油在伊拉克已拥有联合或独立开采权的油田总储量超过220亿桶,成为伊拉克目前规模最大的外国能源公司。未来几年里,中石油在中东的人力物力势必优先投入伊拉克。而在伊朗,更为务实的策略是,在不惹恼伊朗政府的前提下尽量放慢投资速度,这样既站稳了脚跟,又不至于得罪欧美势力。
蒋洁敏在今年5月20日记者见面会上的一番作答,基本印证了外界的猜测。他对中石油去年签署的三个大协议只字未提,只介绍说,MIS油田这个中石油2004年获得的年产100万吨的“小项目”今年投产。
“我们在伊朗的业务正常进行,没有加快。我们将在法律框架和国际公约框架内发展。”蒋洁敏如此总结。
下游更谨慎
伊朗石油部长访华期间,西方媒体纷纷猜测,米尔卡泽米最重要的议程,就是说服中国企业在伊投资炼厂。
汽油进口被形容为伊朗经济最脆弱的要害。尽管伊朗是世界最大的产油国之一,但伊朗本国炼油厂年久失修,在慷慨的补贴政策下,汽油需求更是达到失控地步。2009年伊朗共进口汽油779.99万吨,占伊朗全年进口货物总金额的8.3%。彻底切断汽油进口和炼厂投资,相当于掐住了伊朗的脖子。
去年7月,伊朗石油部官员和伊朗国家炼油与销售公司(NIORDC)就来到北京,盛情邀请中国公司投资参与该国的炼油和石油管道建设项目。伊朗政府打算新建七个炼厂,并对九家已有炼厂进行改扩建。预计两项工作完成后,伊朗炼油总能力达到330万桶/日,大大提高该国的成品油自给率。
新炼厂建设预算216亿欧元,老炼厂改扩建预算92亿欧元。为了在制裁环境下谋得巨额投资,伊朗政府给出各种优惠政策,譬如外资股比可达80%,八年免税期,炼厂原料油按9.5折计价等等。
当天到场的,既有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的中东业务负责人,也有国开行、中行、建行、交行、工行、中信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代表。但这些大机构看上去不为所动,大多在“一对一”商洽环节开始前就离开会场。
中石化集团炼化工程公司的一位高管在8月10日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中石化没有也并不打算入股。尽管中石化分别于2001年和2006年得到一份改造伊朗炼厂的合同,但那仅仅是“工程服务合同”,是给对方打工,而非直接投资。
究其原因,这位高管说,中国市场是全球最重要的增长区域之一,中石化没有必要舍近求远。实际上,中石化在海外至今没有一家炼厂。
“即使投资,也要投向明显能挣钱的项目。”这位高管说。在他看来,伊朗实行汽油补贴制度,炼厂收益难以得到保证,而炼油本来就是微利行业,稍有不慎就亏钱。更何况伊朗炼化产品单一,附加值不高。
一家欧洲石油公司的中国高管告诉本刊记者,技术和设备引进也是实际难题。无论建设一家炼油厂还是建设一家天然气处理厂,都免不了要从欧美公司购买技术许可。尤其是在LNG领域,中国自有技术只能处理少量天然气,大规模处理厂的技术只能从壳牌、埃克森美孚等老牌公司获得。但这些欧美技术设备提供商担心牵涉入中伊协议可能面临被踢出美国市场的风险。这也是中海油和伊朗价值160亿美元的天然气处理销售合作备忘录迟迟没有落实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新月友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忠在8月11日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透露,新月友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将联手国内几家地方性炼油厂,投资伊朗一家炼厂。协议预计在一个月后签署,但张建忠不愿透露这几家炼油厂的名称。
北京新月友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以石油设备、钻井设备、石油工程等为主营业务的穆斯林企业,在伊朗设有办事处。总经理张建忠是位性格外向的穆斯林,兼任中国伊朗友好协会的理事。在张建忠看来,国内地方炼厂有技术、有资金,惟独缺原油,与伊朗诉求形成互补。而且民营资本在规避政治和商业风险上更为灵活,合作意愿也更为强烈。
尽管外交部建议“谨慎”投资,张建忠对前景还是颇为乐观。他认为,国际合作必然按照国际价格,伊朗的补贴制度不会影响炼厂实际收益。
“我们又不是去搞核武器。如果我们不去,这个市场就要被其他人占领。” 张建忠说。
中国对伊投资向来“雷声大雨点小”,此次伊朗石油部长来访前,中国油企收到要求,在伊投资不准再有新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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