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追究“老鼠仓”经理刑事责任

2010年09月07日 07:46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吴倩

0人参与0条评论

证监会通报深圳“老鼠仓”案结果 图片来源:广州日报

昨日,证监会通报了景顺长城基金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处理情况,其中,韩刚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由于“老鼠仓”行为已列入《刑法》,如果韩刚违规行为坐实,将可能成为进入《刑法》程序的第一个“老鼠仓”经理。

文/记者吴倩

(署名除外)

昨日,证监会通报了景顺长城基金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名基金经理违法违规处理情况。

涂强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另罚款两百万元,并终身禁入市场。刘海被取消基金从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外罚款五十万元,并罚三年禁入市场。证监会已将韩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将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首次列入《刑法修正如果韩刚违规行为坐实,将可能成为进入《刑法修程序的第一个“老鼠仓”经理的“

此前,国内对事涉“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的惩罚均限于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

[责任编辑:libing] 标签:老鼠仓 保本基金 证监局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