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改革正式推出 11月1日实施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黄利明 证监会今日正式公布,按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统一安排,制定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此次改革文件已于8月20日披露征求意见,公布的内容与征求意见稿并无差别。
此次改革的重点在于,一是适当扩大参与询价的机构范围,允许主承销商推荐一定数量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优质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这意味着部分私募基金将是扩大的重点,甚至成为询价和配售的新力量。二是,不再对全部有效申购进行比例配售,而是由券商和发行人事前对网下配售确定配售数量,再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可获配机构,以增加单个机构配售数量,进而加大定价者责任和报价的合理真实;三是,要求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参与询价的各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予以披露,以增加透明和社会监督;四是完善回拨机制和中止发行机制,督促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合理设计承销流程,有效管理承销风险。
这是自去年6月证监会启动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以来的延续,但市场热议与期待的主承销商配售权、存量配售等改革措施暂未推行。不过,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这些问题证监会将继续进行研究,待市场条件成熟时择机推出。从长期趋势来看,这是市场发展的方向,但是从现阶段来看完全放开条件尚不成熟,要逐步创造条件。
对于此前新股改革引发IPO发行价偏高,超募甚至破发等现象,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套市场机制,让发行各方按照市场意愿定价。市盈率偏高和上市公司超募是当前买卖双方自由博弈、市场机制自由调节的结果。而新股不败神话的终结,也将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帮助发行人和承销商树立正确的发行观念。
相关专题:新股发行制度再改革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湖北一男子持刀拒捕捅伤多人被击毙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7:02
04/21 06:49
04/21 11:28
频道推荐
商讯
48小时点击排行
-
2052232
1杭州某楼盘一夜每平大降数千元 老业主 -
992987
2杭州某楼盘一夜每平大降数千元 老业主 -
809366
3期《中国经营报》[ -
404290
4外媒关注刘汉涉黑案:由中共高层下令展 -
287058
5山东青岛住户不满强拆挂横幅抗议 -
284796
6实拍“史上最爽职业”的一天(图) -
175136
7媒体称冀文林将石油等系统串成网 最后 -
156453
8养老保险制度如何“更加公平可持续”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