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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新规被指逼租客接受更高租金 蜗居族将更艰难(3)

2010年12月23日 08:11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严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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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难题

“住建部这个规定很有趣,一方面规定租期内不得单方面涨价,目的是维护租客的利益;可另一方面又不允许群租,这又是在限制租客的权利。这些人正是因为租不起宽敞的住房才会想去群租。如果不允许群租,那就等于逼着租客们去承受更高的租金。”宋成梁如是说。

宋还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国定路和政力路路口有一些二房东将80平米的房子隔成15-18平米一间的小格子,每间750元。如此一来,他能够收到3000元的房租,但如果按照新规定他只能租2300元左右。但问题同样来了,原来可以住10来个人甚至更多,可现在只能住3-4个人。“不仅房子变贵了,还有几个人找不到房子住了。供需矛盾一下就紧张起来了。

不过,宋也向记者坦承,新规执行起来会有难题。“按照规定房屋租赁方必须要到房产部门备案,但实际上只有极少部分租赁行为会到房产部门进行备案,绝大部分租赁行为都不会进行备案。租赁不备案,政府的管理和指导就无从谈起。

早在2007年上海重拳出击治理“群租”时,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主任杜跃平就指出,“群租和转租”之间难以明确界定,这样一来二房东的出现就是必然。而这一次,《办法》同样没有就群租和转租作出合理的界定。

“群租中的确有不少不当行为,给左邻右舍和物业管理带来困扰,但它解决了不少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对于政府取缔群租的行动,杜跃平持保留态度,“黑格尔说过,现实的总是合理的。群租房大面积产生,一定有它的合理性。我的看法是,既不支持,也不打击,而是要规范管理。”

[责任编辑:zhangyw] 标签:办法 蜗居 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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