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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燃气称两高管被深圳公安局拘留 涉嫌职务侵占罪

2011年01月04日 17:11
来源:一财网 作者:魏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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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两名公司高管被深圳警方带走的中国燃气(00384.HK)1月4日下午收市后再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经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向深圳市公安局初步查询所知,该局自2010年12月18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执行董事刘明辉和公司执行总裁黄勇作出拘留并进行调查。

根据中国法律,任何人士如利用其于单位职务上的便利, 将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即有可能触犯该罪行。但公司表示按董事会所知,公司并无向中国政府机构就刘明辉或黄勇作出任何举报或投诉,集团的记录或文件亦没有被充公,且亦没有集团任何成员因此事项接受任何中国政府机构的调查或被通知将进行调查。 将单位的财产

公告称,由于深圳市公安局不准许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接触两名高管,因此目前不能从两人直接取得更多有关事件的资料。

公司表示,自获取更多有关事件的资料后,公司已对近期的现金及资金情况进行初步的内部评估,但并无发现任何近期的现金及资金流动出现重大不寻常的状况。公司在2010年10月25日公告提述的由配售所获得的净额仍未使用,现时存放在公司香港银行账户上。

除该初步内部评估外,公司已聘请并委任一间知名的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最近期的管理帐目及银行对账单对公司的现金状况及公司的主要内部监控程序进行独立财务评估。

同时,中国燃气重申集团的业务一直保持正常运作。公司股份自12月20日上午9点30分起暂停在联交所买卖,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告。

中国燃气12月24日晚间曾公告宣布,刘明辉和黄勇在12月17日被两位自称是深圳市公安局的人士带走,但目前尚未能确认两人被带走是否与集团有关。

中国燃气主要在中国大陆从事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燃气管道基础设施,向居民、商业、公建和工业用户输送各种燃气,建设及经营加气站,开发与应用石油、天然气等相关技术产品。

据公司网站显示,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是中国燃气的主要发起者,其余股东还包括中石化、阿曼国家石油公司、印度燃气公司、韩国SK集团、亚开行和阿曼政府投资基金以及荷兰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燃气停牌前收报3.39港元。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公司 中国 燃气 深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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