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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家乐福五年四"炸"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它

2011年01月10日 18:11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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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家乐福2万 嫌犯当晚落网”追踪

家乐福白云店五年四“炸” 为什么?

前后四次,昆明家乐福白云店的遭遇,不禁让人想问: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它?为此,本报邀请了昆明市公安局排爆专家、昆明第一代主排爆手、现任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纳新,昆明市社科院社会所所长高军,云南正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代晨,普通市民沙艳华,一起参与探讨此类案件深层次原因,找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前瞻性安保方法。

2006年4月6日 在接到一男子的勒索电话后,家乐福白云店紧急封锁

1 为什么是家乐福?

犯罪影响大风险较低

几名犯罪嫌疑人为什么都选择人流量较大的家乐福超市作为侵害对象?

沙艳华认为,中国人固有的“扎堆”文化演化出“超市”文化演许多人利用休息时间去超市“度周末”。周末超市人流量最大,社会影响大,对超市的威胁越大,犯罪分子容易获得成功。如果选择在人流很少的咖啡厅等地方,危害性不大,其勒索成功的几率就降低了。

代晨从个人的理解上认为,嫌疑人选择超市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超市属于开放性场所,任何人都可以进出。但相对于银行、机场、火车站来说,其安保措施相对较弱。保安人员的密度、监控设备、设置安检系统等“先天不足”;其次,超市人员密度很大,犯罪分子作案后可以“浑水摸鱼”轻易逃离,即犯罪后被抓获的风险相对较低;最后,犯罪分子事先对侵害对象的心理进行了一些揣测,超市属于企业性质,一些经营者会顾及自身的影响,“花钱买个平安”,嫌疑人以为企业会舍点小钱而妥协,其得手的几率更大一些。

高军从犯罪心理的角度分析认为,犯罪分子心理上是不健全的,有些是对社会不满,利用这种犯罪形式进行发泄,是针对社会或者单位的报复;入室盗窃、公交车上扒窃等这种相对危害小很多的犯罪形式,也可以达到求财的目的,而选择这种极端犯罪行为也可能是为了增加个人影响,因为发生在超市其社会影响大。

纳新从案件的处理难度上分析说,超市人流量大,有几百万件商品,一旦发案每件商品都要逐一排查,要费很大的劲才能甄别真伪,会花上很长一段时间。一旦发生利用“炸弹”勒索案,不信也得信,有利于犯罪分子达到其勒索的目的,同时,也利于其自身隐蔽,对于嫌疑人自身的安全很有利。如果是在封闭场所,就很容易甄别真假。例如2006年1月28日,昆明家乐福白云店三楼的“汽车用品专柜”发生爆炸,爆炸装置放在小件寄存处,本来设置时间是当天中午,因为时间设置错误,结果夜间12点发生爆炸。如果是中午发生爆炸,即使其爆炸威力不大,但大量人流在那种情况下,一旦疏散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极有可能发生踩踏事件,后果不可估量。

[责任编辑:wangft] 标签:超市 量刑 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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