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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辉涉嫌犯罪路径调查:中国燃气两次并购存疑(2)

2011年01月14日 02:0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朱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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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管燃气股权离奇转让

如果牡丹江燃气100%股权转让存在利益输送的嫌疑,那么南管燃气的一系列变更可能产生的利益输送则更加令人心疑,这可能也为刘黄二人获罪埋下了祸根。

这里不得不重提一段历史。

据了解,2010年3月11日,ST南方(000716.SZ)对外公告称,与中燃实业签订《转让协议书》,以2.28亿元的价格转卖南管燃气股权。

2010年3月31日,ST南方公告称,该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将于4月16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然而未等股东大会召开,该股权转让已悄然提前办完过户。

记者发现,南管燃气的股东分别为中燃实业和深圳市中燃中燃气技术有限公司。

那么深圳市中燃中燃气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中燃中燃气技)又是何方神圣?

记者再次在深圳市工商局查询发现,中燃中燃气的股东有两个,分别为广州灵诺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持股比例40%,而中燃实业出资6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该公司在2010年4月8日之前的法定代表人为刘明辉,而之后的法定代表人为李云松。而且刘明辉还曾任该公司总经理,黄勇则一直为监事。

而这家公司显然也是为南管燃气的股权而诞,成立日期为2010年3月12日,南管燃气股权收购前夕。而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查询发现,名为广州灵诺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则是在广州海珠区登记的企业,注册资本仅为10万元,股东为两个自然人冯丹峰和刘光雄。

广州灵诺是何来头?为何会间接持有南管燃气股权还是一个谜。但是显而易见,从ST南方手中买下南管燃气80%股权的协议方中燃实业最后把部分股权给了中燃中燃气,刘明辉作为中燃实业的法定代表人,将南管燃气的部分股权转给其也曾任法定代表人的中燃中燃气,这里面到底是怎样的交易?

[责任编辑:wangkt] 标签:中国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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