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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零供矛盾曝潜规则:四成销售额用于养“店”

2011年01月27日 02:3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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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黎光寿发自北京

从康师傅,到中粮集团,再到九三油脂,家乐福近期深陷零供矛盾的漩涡之中。

为什么总是家乐福?

作为一家在中国已经成功经营15年的外资零售商,家乐福一度被视为大型超市的“模范”。但频繁爆发的供货商矛盾,也将家乐福15年光鲜运作背后的“潜规则”暴露出来。

“家乐福无视供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在2011年1月15日的一个关于零售商和供货商关系的座谈会上,有供货商“控诉”道。《每日经济新闻》通过对供货商的采访了解到,从扣点,到各项收费名目,供应商在超市里的费用总和甚至达到了销售总额的40%以上。“鉴于目前零供关系的主要症结在于收费,超市应当在选址、经营上下功夫,不能靠收费支撑,否则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

供货家乐福:不奢望赚钱

“我们的毛利一般控制在25个点(百分点,下同)左右,其中工资要占2个点,配送和仓储占5个点,税收占3个点。但家乐福从我们手里拿走的扣点就达到20.5个点(给家乐福供货,每卖出100万元的货,我们就要亏损6.5万元。”北京顶点商贸中心经理张国民告诉记者。

北京顶点商贸中心是家乐福的中国供货商之一,主要供应速冻食品。张国民表示,很多供货商都在硬撑着给家乐福供货,主要原因是要做企业形象,“现在哪家公司要做一个企业的产品经销,都要先到家乐福去看货有没有,还要看货的销量怎样”

据张国民介绍,从2009年11月份以来,顶点商贸所供应的速冻食品原料价上涨了50%~70%,人员工资上涨了20%,汽油费也从每升5元多涨到了7元以上,公司多次与家乐福协商调价,但家乐福不同意调价。“我们在家乐福的销售额一年是几十万元,不到总销售量的2%,一年亏损几万,还能撑得起。如果做到1000万元,还真是赔不起。

洗涤用品生产商北京金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毅平则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最初我们的产品票面扣点是22个点,虽然低于成本价10%~15%,但觉得还可以做下去。但到后来,家乐福不停地增加扣点,达到40个点左右,2009年如果要重新续签合同的话,扣点要达到50甚至60个点,我们就没有办法做了,就从家乐福里撤出来了。

不仅是扣点的增加,“家乐福老是给我们做低价促销。”张毅平说,金鱼牌洗涤灵当时在家乐福里的销售价是1.65元,而在其他市场的销售价是3.4元或者3.5元,而原来家乐福在北京有7家店,每年我们的销售额在三四百万。我们控制价格以后,家乐福的门店也上升到十几家店,每年的销售额才100多万。

在2009年退出家乐福之前,金鱼每年在其中要亏损几十万元。“我们是国有企业,营业费用一般控制在12%左右,但家乐福需要的扣点是30%到40%,我们开发票的时候财务不理解为什么要开这么多,税务局也不同意,认为我们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

业内人士:15%~20%费用占比较合理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组委会副主任姚文华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超市除了正常的销售扣点外,还有多达几十种费用。“其实有几十种不紧要,紧要的是这些费用加到一起甚至达到了销售总额的40%以上。我认为(这部分费用在)15%~20%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

姚文华介绍,超市费用包括两块,一块是前台费用,也就是合同中规定的扣点;另一块是后台费用,在合同中没有规定,或者只是笼统地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的费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权威人士手中获得的一张表格上显示,如家乐福这样的跨国超市的收费项目主要有开户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张费、老店翻新费、节庆费、周年费、年度促销费、新店让利费、DM海报费、堆头费等24项,数额大小不等。

据张国民介绍,在家乐福超市内,条码费就是进店费,该费用每个单品在每家门店需2000元,“家乐福在北京有18家店,如果全部要进,就要向家乐福交36000元。这是必须交的费用,如果不交,根本连店都进不了。”除此之外,家乐福新店开业要收取1万元的赞助费,每年合同续签都要交费,数额为1万元1个店,“如果不交这个费,不光是这个店不让进,有可能别的店销售也受影响,甚至货物被下架。

陈列费,则是家乐福店内的一种广告促销性质的收费。张国民表示,家乐福店内凡是经常被顾客看到的地方,都已经开发为促销位,要收取相应的费用,尤其是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该项费用有“堆头费”、“端头费”等名目,“这些费用要根据公司的定位和需求,可做可不做。但做和不做的区别在于销售额会相差二到三倍。

张毅平还告诉记者,家乐福收费的一些项目是在每年续签合同的时候就确定下来的,续签合同时确定当年有几个节日,节日做什么活动,要做几次堆头,要做几次海报,全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按单店来计算。“问题在于,家乐福跟很多供货商都签订了这样的合同,比如一年签10次堆头、10次海报。到节日到来的时候,即使排不上,也要按照已经履行的合同扣款。”“如果不做促销,家乐福还有末位淘汰制度,一类产品3个月清理一次,销售不好的淘汰掉。

费用过高被指有损消费者利益

多如牛毛的超市费用开销,被认为最终将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姚文华表示,经营者传统的获利方式是通过销售差价获取利润,但家乐福靠收取供货商的费用获利,两者造成的结果截然不同。

担任北京福建企业总商会副会长、北京市漳州商会会长的北京百富勒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邹北风也认为,以家乐福为代表的商超对供应商的有些收费并不合理。

“超市的收费从2003年以来,每年都以10%到15%的比例增长。”姚文华表示,供货商为了弥补超市收费增加带来的损失,能够采取的方法,一是提高销售价格;另外的一种方法就是降低产品质量标准,降低成本,直接的结果是损害消费者。

“消费者在超市里能够获得的商品价格,实际上是商品的成本价加上超市各项费用的价格。”张毅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而这些收费背后深层次原因,在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单正国律师看来,家乐福的收费来源于总部对各门店的利润要求。“原来家乐福总部对门店的盈利要求是4.5%,后来上升到12%,再后来上升到25%。当门店靠正常的经营无法达到总部的盈利要求,就只能想尽办法找供货商要。

多位零售业内人士表示,从中国市场来看,家乐福对资金的巨大需求源于其在市场上的高速扩张。张毅平表示,家乐福在2007年前开店速度比较慢,对供货商的收费还不是特别繁重,而随着家乐福大规模地在中国扩张,对供货商的收费也比之前更加严重。

“鉴于目前零供关系的主要症结在于收费,国家层面上也有商务部等五部委关于公平交易的文件要求不允许收费。超市应当在选址、经营上下功夫,不能靠收费支撑,否则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趋势。”姚文华说:“如果超市恢复到不靠收取供货商费用盈利,而是在经营中赚取零售差价盈利,那就是一个良性的零供关系了。

同步播报

涉嫌价格欺诈家乐福等超市被发改委处罚

每经记者宛霞黎光寿发自北京

随着国家发改委的介入,家乐福等超市“价签门”事件愈演愈烈。昨天(1月26日),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宣布,已责成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的行为严肃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据发改委介绍,经查实,确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

利用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的包括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店内销售的多个产品存在结算价比价签高的情况。有类似行为的还有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家乐福韶山路店。

此外,昆明、上海、长沙、哈尔滨等地家乐福超市存在不履行价格承诺的行为,超市所售商品结算价与宣传海报标价不符。

在发改委的处罚中,家乐福成为“重灾区”。家乐福中国区公关总监陈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家乐福方面已经在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家乐福 家乐 费用 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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