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法修订草案出炉 多项新规惹争议
基金从业者炒股或将“解禁”。昨日,记者从多方证实,《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已下发监管部门、基金公司征求意见。尽管早有传闻,但市场依然掀起轩然大波。对其中的变动内容,各方反应不一。
据悉,昨日一些基金公司已就此《草案》进行了小范围地学习和讨论。“给力”是基金业内人士普遍的评价,他们均认为较之前的基金法改动较大。据接触了《草案》的基金公司人员介绍,内容变动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扩大监管范围,私募基金、PE(私募股权投资基金)、VC(风投基金)、券商集合理财计划、信托投连险等机构都将纳入监管。二是给基金公司适度松绑,放宽了此前监管部门对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证券和公募基金投资重大利益相关方股票等方面的限制,允许员工持股计划。三是引入竞争机制,专为非公开募集基金开辟了一个章节,表示私募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可以开展公募业务。四是在基金的组织形式上添加了公司型和合伙型。
对于上述变动内容,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场各方的态度不一,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私募方面,北京京富融源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林海表示,有利于私募行业更加规范,减少不规范运作。上海鸿逸投资总经理张云逸也认为,未来私募发展的空间将加大,与公募基金的“公私”区别会被越来越弱化。但也有一些准备“阳光”的投资公司表示了自己的忧虑,他们指出,未来阳光私募的“门槛”会越来越高,入行越来越难,不利于私募行业的壮大。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海通证券基金分析师倪韵婷认为,《草案》中的改动也具有积极意义。其有利于基金产品的创新,使得目前市场上同质产品较严重的情况有所缓解。此外,放宽了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等限制,有助于基金公司留住人才。
值得一提的是,据记者昨日了解,相对地,“基金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的条款在市场上反响最大。基金公司的从业人员当然乐见其成,纷纷在微博或论坛中表示赞同。但获悉此事的投资者却不免担忧,如果一旦放开限制会否造成“老鼠仓”横行。此前,基金公司频发“老鼠仓”事件至今让不少投资者心存芥蒂。对此,证券分析师刘峰表示,事实上,该项修订正是体现了基金市场的进步,投资者也不必过于担心,目前的监管机制和手段对“老鼠仓”已可以很好地预防。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法、信托法、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则在采访中指出,《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是必然的,当初制定的时候市场情况与现在已大不相同,基金公司不能进行其他投资,不利于基金业发展。同时,从业人员禁止买卖股票的规定也不适应市场发展。基金业中,有80%-90%的人员并不参与资金操作,且即便限制也无法做到真正的限制。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只要对基金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一些特殊的限制和要求即可。
相关专题:基金法修改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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