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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店预收费50万却无收据 法官支招怎么拿回钱

2011年03月14日 09:1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马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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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为了招徕顾客,经常打出各种促销手段,消费者如果没有“火眼金睛”很难分辨背后风险。东莞一家美容院“忽悠”消费者预缴50万元美容费,连张收据都没有,要是美容院关门了,消费者到哪里说理去?最近,这名消费者告到法院,终于拿回剩下的预缴款38万元。

消费者预缴50万美容费

2009年7月,黄丽(化名)在逛街时,碰巧凤岗镇雁田村“美丽传奇”美容店正开展促销优惠,以优惠价格即可体验美容服务。黄丽在美容店营业员翟某的劝说下,决定体验一番。黄丽禁不住翟某的劝导,预缴了数千元办理了初级会员服务。随后三个月内,黄丽为了获得更多的优惠和折扣,陆续预缴款,升级为钻石级别会员资格。

黄丽异常的消费支出,引起丈夫的注意。黄丽丈夫通过了解,知道妻子已向美容店预缴了近50万元,却没有签订任何消费协议,甚至连一张收款收据都没有。黄丽到店消费后只需在消费记录上签名确认已消费的次数和未消费的次数即可。

咨询律师后,黄丽才清楚地认识到预缴款消费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并且预付款和已消费款的证明上,存在缺陷。为此,律师陪同黄丽到美容店进行了调查取证,美容店在律师的见证下确认了黄丽在店已预缴的金额和已消费的次数。

在取证后,黄丽要求美容店返还预缴款。双方协商未果,随后黄丽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提起了诉讼。

法官支招怎么拿回钱

黄丽能否要回未消费的预缴款?法官认为,美容店并未与黄丽签订协议,也没有给她制作会员卡。因此,两者之间不具有书面的合同约定。黄丽与美容店的美容服务合同属无固定期限的服务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后,黄丽有权要求美容店返还剩余的预缴款。

如何认定预缴款的已消费部分?法官认为,双方约定消费单价,美容店出具的消费单价表没有黄丽的签名确认,也无证据证实该单价就是美容店一贯执行的单价,且对于如黄丽高级会员一般都享有优惠价。双方无法对消费单价协商一致时,法院通过实地调查其他美容店同等情况下的优惠价格进行核算。

在法官对主要问题进行详细解释后,美容店愿意给黄丽最优惠的价格核算消费单价,最后返还黄丽38万元。

法官提醒:预缴款消费有风险

预缴款消费,能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优惠,但风险是同时存在的,预缴款消费,一般都是时间较长的消费,有些甚至是无期限。并且一次性交纳的费用也比较多。因此,消费者在进行预缴款消费前,一定要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时间、足够的消费能力进行这类型消费。

此外,消费者还要考虑商家是否有信誉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由于预缴款消费跨时长,如果商家的信誉有限,往往在第一次之后的产品和服务都会大打折扣。甚至有些商家在收取了预缴款后突然倒闭。这样,消费者的损失是巨大的。

消费者一旦发现所进行的预缴款消费不符合自身的情况,想要商家返还预缴款。一定要收集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记者马喜生)

[责任编辑:huangshuo] 标签:美容店 黄丽 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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