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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我们就“认输”吧(2)

2011年03月24日 07:32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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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京报》近日的一篇报道,某家居卖场承诺推出送货安装“零延迟”服务,每延迟一天,商户须按已付货款的6%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不由想到,相关部门能否把此项服务在所有的家居、家电等卖场做一下普及。

前段时间本人在某家居卖场预订了一套大衣柜,约好3月19日送货的,因为工作日要上班,而且离家较远,所以约定周末送货;但卖场未能如约送货,电话也都没有打一个。我打电话催过去,对方也是一拖再拖,一直到21日才送到,害得我特地又跟单位请假一天。但因为货款已交齐,投诉又无门,非常气愤。

因为本人是刚买的房子,很多家具、家电要买,这种延迟送货的状况,不止在买家具的时候遇到,在买家电的时候同样遇到了。但是因为送货往往只是口头约定,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而“零延迟”服务,仅靠一些商家的自觉还不够,不知道相关部门能否对送货上门的服务出台一个统一的规定,保证消费者能维护合法权益。

□跑将(编辑)

[责任编辑:wangft] 标签:点招 零延迟 小升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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