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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无相关主业央企不得从事股票投资

2011年04月16日 04:37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王颖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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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国资委明确要求,对于没有相关主业的央企,不得从事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即便是主业需要的相关投资,企业也要有一套风险防范机制。

黄淑和说,国资委主要从三方面防范央企相关方面风险,一是企业要明确主业,明确投资方向;二是国资委会对与主营相关的类似业务进行业绩考核;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国资委还通过建立健全监事会制度来防范相关风险。

黄淑和说,以前是事后监督,现在是即期监督,内部、外部同时监督。(王颖春)

[责任编辑:liyang] 标签:国资委 央企 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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