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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扭转监管观念才能挽回食品安全信心

2011年05月09日 11:32
来源:新民网 作者: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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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唐民皓昨日表态称,为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食药监将加强举报制度,对能够“发声音”的监深喉”, 奖金额度将超过5万元。

食品监管部门用“悬赏式执法”背后自有苦衷。一方面公众对食品安全信心严重不足,中国社科院和社科文献出版社发布2011年《社会心态蓝皮书》数据就显示,京、沪市民对“药品制造”和社食品制造”等行业已“基本不信任”,食品安全问题日益严重。

另一方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相关行业的违法行为越来越隐秘,而监管部门对此的日常监管却越来越束手无策,上海近期发生的染色馒头事件就是靠“深喉”才被曝光的。

不过细究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我们看到的就不仅仅是“食品企业太狡猾”这一表面现象,而更多显现出监管行为的“心太软”

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之所以造成巨大社会影响,主要原因是染色馒头居然通过上海最有名的一批主流超市得以大规模销售。正是借助公众对大超市的品牌信任度,染色馒头才能堂而皇之进入上海市民的千家万户,但职能部门在处理相关流通环节知名企业时,却仅有一位国企采购部负责人被调离岗位,一位国企董事长受到警告处分和经济处罚。既没有任何一家流通企业高管去职,也没有任何一家流通企业被取消食品经营许可。

此前,震惊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处理中,作为直接当事方的三鹿集团也是先被安排好该企业的新领导班子,然后再罢免了该企业的董事长。而企业则照样可以在食品行业内照常运营,丝毫不必担心被勒令停业或转行。

甚至连法律法规上,我们也能看到对食品企业的“从轻发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赔偿倍数稍高,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但食品的单价往往不足百元,消费者如果依照现有法规,即使查实食品企业卖的是伪劣产品,也只能得到微不足道的赔偿款。同时,消费者还需要支付数千元的食品成分鉴定费用才可能打赢官司,因为相关法律沿用的尚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再看对食品监管者失职的处理,我们同样能感受到这种温情脉脉。

双汇瘦肉精事件被央视曝光后,国务院随即要求坚决查处、严肃追责。

此后某地政府虽迅速作出对涉案“问题猪”监管责任人的处理,却仅有当地街道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王某被予以清退,却并无任何一位县处级领导引咎辞职。

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明规定, 县级以上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者,除了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外,其主要负责人也应当引咎辞职。

无论是对食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大企业“手下留情”,还是对食品监管者失职后的“刀下留人”,都有着比食品业造假技术升级更复杂的深层原因,而这些显然无法靠个别“深喉”的举报来解决。

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各地方政府争夺GDP 政绩和维稳政绩排名的白热化,依法保护企业生产经营逐渐演变成不惜突破监管底线维护企业生产经营。雇工众多、GDP产值连年倍增的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自然成为地方政府“错爱”的对象。而份属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各监管单位,自然也就对此类企业投鼠忌器,小骂大帮忙,甚至不惜为此类本地食品企业背书 。而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地方政府处理职能部门官员时自然也就难以真正下狠手。

但这种一地一企的就业岗位保障和GDP增长,却可能在当下食品业全国市场化大流通环境下酿成不可收拾的严重安全事件,破坏更广大范围的社会稳定和内需市场增长。三鹿奶粉事件结束多年,众多结石宝宝家庭仍会面临孩子后续治疗困境,整个社会仍须为一家企业的无耻行为支付巨大的社会稳定成本。

同时,频繁出现的食品安全事件也让越来越多公众丧失对食品业的基本信任,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迅速上升,甚至让大批国内消费者不惜重金海外代购外国奶粉来保障家中宝宝吃奶安全。

而中国改革开放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正是通过市场化大大降低了原来计划经济的高额交易成本,让中国人的潜在生产力得以迸发。同时,改革开放大大改善了普通公众的民生福祉,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仍获得了广大公众的持久支持。

因此,要使改革成果不被个别奸商和官迷断送,我们就需要重新审视食品监管观念,从优先保护地方企业的思路中解放出来,真正从保护中国改革市场化成果和推进社会包容性增长的战略高度认清食品安全监管的优先级,从保护消费者、保护民生的立场出发,从头设计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督制度,有效加强企业监督与职能部门履职监督,真正落实科学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理想。

公众期待,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落实为新消费者保护法等法规的加快出台,引进惩罚性赔偿条款和保护弱者原则,让企业担当举证倒置责任。同时对行业监管者形成更有效的问责机制,并有效扩大办案过程透明化,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干预监管部门正常执法,使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机制、舆论监督、公众监督进一步制衡权力寻租。

民以食为天,对13亿人的全球第一大食品消费群,食品安全才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真正基石,而不是任何表面风光的GDP数据、就业数据和税收增幅。(新民网评论员)

[责任编辑:wangft] 标签:深喉 食品安全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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