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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

2011年07月08日 16:52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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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7月8日下午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件。证监会称,时任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刘洋在公司参与借壳ST中钨(000657)期间(2009年10月),操作谢某账户买卖ST中钨获利1万余元。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决定对刘洋给予警告,并处30万元罚款。

证监会还称,2008年底2009年初,时任某会计师事务所高管张松清,在事务所审计保利地产(600048)年报的限制交易期内,利用本人和他人帐户交易保利地产股票,获利7万多。证监会认定其违法行为,汉收其违法所得并处1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wangcong] 标签:证监会 保利地产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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