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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

2011年07月11日 15:26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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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证券时报》报道,中国证监会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件。由于参与内幕交易,时任湖南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总经济师刘洋和时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领导张松清分别被罚款30万元和15万元。证监会认定,刘洋作为重组方高管人员,参与了ST中钨借壳事宜,是内幕消息知情人,其操纵他人账户累计买入ST中钨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刘洋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在另一起案件中,涉案的张松清,时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六部高级经理兼主管所领导。2008年底,大信会计师事务接受委托成为保利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机构。张松清参与了审计计划的复核与审批。但在限制交易期内,张松清利用本人和他人账户交易保利地产股票,并盈利71894.55元。因为此举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张松清违法所得,并对其处以15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大信 刘洋 保利 内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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