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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10万元投资交行理财产品3年未获利

2011年07月26日 09:38
来源:华商报 作者: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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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西安的高女士在交通银行城北支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销售人员说会得到比定期存款高的利息”。可是3年后,高女士到银行取钱,才被通知只能拿到10万的本金。看着当时亲笔签字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她不断摇头,“真的只能哑巴吃黄连了……”

“如果当时知道有可能零收益,我绝对不会买”

50岁的高女士家住西安市凤城5路海荣花园。2008年,她带着10万元准备到银行存定期存款,银行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款理财产品。“她说存3年后,最少都能收益3万,最多可以达到五六万,很多人都买了。”高女士说,由于平时她经常到这家银行办理业务,跟工作人员也很熟,就买下了这款理财产品。

带着一堆与理财产品有关的各种材料,高女士回到家,3年都未曾翻开查看过材料上的相关说明。“当时工作人员跟我说这是一个保本理财,我脑海中就一直有个印象,起码能比银行的活期利息高。”高女士说,今年7月刚好满3年,准备买房子的她算着日子来到银行,却只拿回了没有一分钱利息的10万元本金。“我问工作人员,他们拿着理财产品的说明书让我仔细看条款。”高女士说,说明书上关于产品风险提示一项中确实明确写着:“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收益,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在产品到期时投资者将获取零收益。投资者可能遇到的最坏情况是到期仅取回100%本金,无任何其他收益。”这时才看清楚条款的高女士不断地摇着头说:“在我买的时候,如果工作人员跟我讲清楚会有零收益的可能,我绝对不会买。”

银行:“协议书上客户签字就要承担风险”

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个人金融部产品经理孙定锴表示,市民印象中都认为,理财产品应该与股票、基金不同,起码是不能赔钱的,其实不然,很多保本的理财产品也会出现零收益甚至负收益的可能。“每种理财产品的条款和协议书都较多、较长,客户可能都没来得及看,但只要在协议书上签了字,银行就会认为客户已经了解并同意购买该理财产品,并且会承担相应的风险。”孙定锴说,为了让客户能看得清,风险提示一般都会在第一页的重要位置标出,所以,书面签字即表示协议达成。

孙定锴说,银行在平时对客户经理进行培训时,都会要求客户经理向客户讲明理财产品的风险知识,也要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律师:银行应尽责提醒储户也应多问多看

“银行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夸大宣传,对消费者进行一定的误导,这个现象确实存在。”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说,银行应要求客户经理做到将理财产品的风险全部提醒到位,不能隐瞒消费者。

此外,消费者在决定购买理财产品前,应仔细看清楚条款说明,不能只听单方推销。“一定不能不问清楚就签订协议。”韩朝泽提醒说,一定要向银行工作人员多提问,谨防被“忽悠”。本报记者 丁宁

[责任编辑:lilei] 标签:理财产品 高女士 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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