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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认为“7·23”死难者至少应获赔百万

2011年07月26日 09:46
来源:21世纪网 作者:胡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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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截稿时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200多人受伤。

有媒体报道,此次事故赔偿适用《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这意味着,伤亡旅客如果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则最多只能获赔17.2万元。

“肯定不会适用这个条例”,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认为,此条例中规定的限额15万元标准远远低于正常的侵权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显失公平。

在记者随后的采访中,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另两位委员赵江涛、赵振表达了跟张起淮相近的观点,认为此类事故应依据《侵权责任法》对乘客进行赔偿。

而根据张起淮的计算,此次事故死亡者人均获赔至少应有一百万。

《条例》无效,赔偿不应设限

“绝对不应只赔17.2万”。谈起事故赔偿,张起淮说。

如根据2007年施行的该《条例》规定,此次追尾事件中,铁路运输企业对每位旅客的赔偿限额统一都是15万人民币,对行李损失的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加上1992年修改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赔付给旅客的最高2万元的保险金。共计17.2万元的保险金。

而在张起淮看来,本次事故中按《条例》规定的15万的限额,根本已无法适用。

张认为,在2010年《侵权责任法》生效实施后,依据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依据《侵权责任法》而不是《条例》来对乘客进行赔偿。

赵振对此表示赞同,他指出,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原则,事故赔偿应至少弥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如果此次事故中,被侵权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不止15万呢?有30万甚至80万呢?”

他认为,《条例》在当初立法中,做出限额15万的规定和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立法原则有所冲突,在此种情况下,应在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后,对《条例》做出相应修改。

“铁路交通事故立法明显滞后”。张起淮认为,问题根源在于立法被铁道部门利益所绑架。

在他看来,铁路交通事故15万赔偿限额没有反映实际生活水平的增长,没有体现动车乘客,高消费、高支出,应得到高回报和高赔偿的特点。“更没有与航空赔偿标准、公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矿难等赔偿标准相统一。

对比空难赔偿标准,根据2006年《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国内航空运输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而实际上,就近期的伊春空难而言,每位遇难旅客的赔偿标准总共为96万元人民币。

赵江涛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死亡者最少赔100万

张起淮、赵振、赵江涛三位资深交通事故律师都认为,此次事故赔偿应按照《侵权责任法》赔偿应按照《

在具体的赔偿内容上,张起淮指出,按照《侵权责任法》,同时结合《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等,其侵权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有14项。

其中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用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财产直接损失(行李损失)。

张起淮指出,对于死亡旅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数额应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

他同时强调,依据现行《侵权责任法》,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

根据侵权所在地,也就是温州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工资等标准计算,按照每位遇难者仅有一名被抚养人计算,遇难者的死亡补偿金为:31201元/年×20年=624020元;被抚养人生活费按一人计算17893元/年×20年=357860元;丧葬费3134元/月×6个月=1880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10万。

上述几项的合计金额最低为624020元+357860元+100000元+18804元=1100684元。

按照张起淮的计算方式,每位死亡者获得赔偿至少应有百万元。

他同时指出,对于伤残的乘客的赔偿数额,最基本的数额应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致残,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而这些费用都与乘客的受伤状况、本来的收入状况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而有所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近日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赔偿工作没有立即启动,但会按照既定规章和要求做好工作。”张起淮认为,对于此次事故中的伤亡旅客,铁路运输部门应尽可能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以及普通侵权责任的人身赔偿标准。

[责任编辑:hezl] 标签:条例 侵权责任法 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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