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银监会就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公开微求意见

2011年08月15日 17:33
来源:阿思达克

0人参与0条评论

中国银监会於网站公布,为落实「十二五」规划,转变银行业发展方式,提升银行监管有效性,中国银监会起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徵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向全社会公开谘询。

《办法》分10章、162条和16个附件,分别对监管资本要求及充足率计算、资本定义及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市场及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及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等进行规范。

《办法》指出,内地银行资本质素明显高於欧美银行,巴塞尔III资本协议对内地银行影响很小。《办法》将参考第三版巴塞尔协议规定,将资本监管要求分为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最低资本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5%、6%和8%;第二层次为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为2.5%、逆周期资本要求为0-2.5%;第三层次为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1%;第四层次为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办法》自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正常时期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於11.5%及10.5%及原则上系统重要性银行及非系统重要性银行分别应於2013年底前及2016年前达标。若未能达标者,将被视为严重违规及重大风险事件。(sz/d)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资本 充足率 银行 商业银行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