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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从事内幕交易更应从严查处

2011年09月06日 07:39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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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南山区法院对劲嘉股份原投资关系部经理顾华因泄露公司内幕消息一案的判决,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该判决曝光了两家基金公司从事内幕交易并获利近1500万元的事实。而且在媒体的追根溯源下,两家投资基金也于近日浮出了水面,它们分别是汇丰晋信和建信基金,分别获利571万元、915万元。(据9月5日《理财周刊》)

这实际上也是投资基金涉嫌内幕交易案的首次曝光。

最近几年证监会加大了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其中,基金经理韩刚还因为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成为基金经理老鼠仓案判刑第一人。

但从证监会以及司法部门查处的内幕交易案来看,基本上都是一些小鱼小虾,对于一些老虎,监管部门似乎还没有“武松打虎”的精神。而这一次证据确凿的劲嘉股份内幕交易案,两家基金公司仍然没有受到应有的查处。

其实,对于汇丰晋信和建信基金两只基金的内幕交易案,监管部门更应从严查处。如果此次能够对两只基金的内幕交易案从严查处,这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显然更具震慑力。此外,由于机构投资者才是中国股市内幕交易案的主角,而且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内幕交易案影响更加严重,因此,从严查处两只基金的内幕交易案,也有利于维护中国股市正常的投资秩序。

在从严处罚违规基金公司时,罚款支出应由基金公司承担或从基金管理费中扣除,以免基金持有人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皮海洲(湖北 财经评论人)

[责任编辑:libing] 标签:内幕交易 基金管理费 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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