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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科技首度正面回应质疑

2011年11月14日 01:2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匡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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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菱汽配股权清理过程中,所有程序都走完,召开股东大会时不仅在《广西日报》发布公告进行通知,还给股东邮寄了挂号信,根本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不知情状况。

11月11日傍晚,就是八菱科技(002592.SZ)上市当天,八菱科技董事长顾瑜在保荐代表人的陪同下,在深圳召开记者招待会,公开回应各种质疑。

“当外界报道说我本人被立案调查时,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后来去公安局一了解,确实立案了。询问为什么不告知,公安局回应说:刑事案件要告知,经济案件不告知立案对象。

净资产下降导致300万公益股取消

老职工举报顾瑜的一个重要“罪状”就是取消了南宁祥达水箱厂的300万元公益股,损害了职工利益。

2000年,祥达水箱厂对集体资产进行量化过程中,在方案中预留了300万元作为退休职工的医疗报销费用。2002年,八菱汽配并购祥达水箱厂时,原来预留的300万元公益股消失了,没有在兼并中作为股权体现。

顾瑜对此的回复是,经审计截至2002年10月,祥达水箱厂净资产已经缩减到1036.72万元。作为并购方的八菱汽配付出的代价(包括股份和现金)达到1092万元多。原来预留的300万元公益股对应的净资产已经损失,因此该笔股权在兼并中没有作为股权体现。顾瑜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强调称,300万元公益股是为了给退休职工医疗报销费用。在并购后,八菱汽配承担了这项义务,祥达水箱厂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八菱汽配承担。当时在兼并协议中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针对举报人声称八菱汽配股权清理过程员工并不清楚、被强行代持的指责,顾瑜称:“八菱汽配股权清理过程中,所有程序都走完,召开股东大会时不仅在《广西日报》发布公告进行通知,还给股东邮寄了挂号信,根本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不知情状况。而且30名被代持股东中,有几个还来登记购买意向了。举报内容明显与事实不符。

“被立案调查”不知情

早在今年4月14日,顾瑜因老职工举报而被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立案调查。半年多后,八菱科技再次上会,重启发行程序过程中,一直没有披露该信息。据此,市场各方普遍质疑八菱科技及顾瑜缺乏诚信。

顾瑜回应称:“当外界报道说我本人被立案调查时,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后来去公安局一了解,确实立案了。询问为什么不告知,公安局回应说:刑事案件要告知,经济案件不告知立案对象;一般以秘密方式开展侦查工作,为了不影响企业经营,不影响调查工作。”公安部门不主动告知调查对象的规定源自2005年12月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经济案件的若干规定》(公通字[2005]101号文)。该文件第八条明确规定:“立案审查一般不公开进行,不直接与被控告、举报对象联系。”据透露,公安部门和南宁市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经过核查,也对此作出说明: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安局没有告知当事人、八菱科技和中介机构。

媒体11月2日~3日采访八菱科技,11月4日公开报道,巧合的是南宁市公安局开具的撤案通知书落款时间是11月1日——媒体采访之前。南宁市公安局在11月4日为顾瑜出具“无犯罪证明”。

[责任编辑:yangm] 标签:南宁市公安局 汽配 水箱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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