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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信批存重大遗漏 7大上市公司存在虚假陈述

2011年12月28日 11:44
来源:投资快报 作者:莫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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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15”栏目股民集结号之虚假陈述可诉公司众多系列已经连续推出第六期。本期《投资快报》联合多位国内知名律师,继续独家发布最后七家可诉公司基本情况、被处罚内容、管辖法院、起诉截止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等关键内容,供广大股民参考。(其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等一栏为专业法律人士根据处罚文件进行的推算,最后确定以法院查明为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证监局、财政部、各地法院还会陆续发布对上市公司的处罚文件,可诉虚假陈述公司名单会不断更新。本栏目将会持续关注,定期搜集发布相关信息。

此外,本报近期将联合凤凰网、中国股东维权网等网站推出“金融315”股民维权专页,联合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名律师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敬请关注。

可诉虚假陈述公司情况一览(之六):

公司简称(证券代码)

公司简介

处罚机构及相关内容

 

起诉法院

起诉截止日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ST天目(600671)

公司全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范建国。公司是杭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生物制药、中成药、西药、保健食品、电子产品、以及进出口业务。

证监会[2011] 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摘选:

经查明,天目药业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一、以间接手段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250万元,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280.5万元;二、通过全资子公司预付货款的形式,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270万元;三、间接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230万元;四、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450万元;五、直接为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累计29万元;六、向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150万元;七、间接向大股东关联方提供资金200万元;八、为现代集团提供资金120万元;九、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的情况;十、未披露关联方所欠重大债务到期未获清偿的情况;十一、未及时披露控股子公司深圳京柏拆借资金449万元给关联方的情况。

杭州中院

smarttags" />2013130

20078172009430间曾买卖过、并至2009430仍持有天目药业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

 

ST天润(002113)

公司全名湖南天润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赖淦锋。已成为湖南省重点化肥生产企业之一,湖南省岳阳市财政局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尿素、液氨、甲醇、农用碳酸氢铵及复合肥;销售政策允许的化工产品、化工原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生产销售塑料包装产品;生产、销售。 

《财政行政处罚决定书》财驻湘监[2010]87号文件认为公司在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核算、税收方面存在违反《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公司处以 10万元罚款,并责令公司就上述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调账。

《财政整改调账通知书》财驻湘监函[2011]3号文件要求公司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湖南财监办的要求进行整改调账,调整前 2009年公司的净利润为-71475584.23元,调整后公司的净利润为-71842013.23元,调整前 2009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64788432.37元,调整后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350786767.32元。以上数据对 2008年损益不造成影响, 2008年公司净利润为 4581903.69元。

长沙中院

 

201321

20104282011131之间买入,201121之后卖出或一直持有至今。

五粮液(000858)

公司全名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中国。公司是以五粮液及其系列酒的生产、销售为主要产业,同时生产经营精密塑胶制品、大中小高精尖注射和冲压模具现代制造产业,以及生物工程为发展产业,药业工业、印刷业、电子器件产业、物流运输和相关的服务业的具有深厚企业文化的现代化企业集团。主营业务为五粮液及其系列酒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证监会[2011] 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摘选:

经查明,五粮液信息披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五粮液关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成都智溢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在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款的《澄清公告》存在重大遗漏;二、五粮液在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投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三、五粮液2007年年度报告存在录入差错未及时更正;四、五粮液未及时披露董事被司法羁押事项;五、粮液未就董事王子安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一事及时报告、公告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二)项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违法行为。

成都中院

2013528

20071130200998之间买入,200999之后卖出或一直持有至今。

 

 

 

 

钱江摩托(000913)

 

 

 

 

公司全名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华中。公司由钱江集团有限公司和金狮明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采用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属摩托车制造业。经营范围:生产、研究、设计和开发摩托车及配件,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 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摩托车生产及销售。

证监会[2011] 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摘选:

2009518上午,温岭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对钱江摩托迁建有关政策进行讨论和研究,明确了补偿政策标准。当日下午,温岭市政府电话告知钱江摩托,公司的部分厂区将列入城区“退二进三”规划并可享受《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退二进三”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071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的政策。上述迁建工作和补偿事宜涉及钱江摩托全资子公司浙江美可达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可达公司)和浙江益鹏发动机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鹏公司)。钱江摩托接获通知后即开始研究和评估《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和政策对本公司的影响。钱江摩托于518下午收到市政府的电话通知及51819日媒体报道市政府会议内容之后,未按照规定履行披露义务。至2009917,钱江摩托才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区搬迁的公告》,将美可达公司和益鹏公司涉及搬迁及补偿事宜予以披露。

杭州中院

 

2013627

       

20095182009916之间买入,2009917之后卖出或一直持有至今。

 

 

华夏建通(600149)

 

 

 

公司全名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鲍涌波。经营范围:电子通讯专业领域的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建筑材料、电子产品、电子软件等产品国内贸易;商业不动产经营、租赁;房地产投资咨询;招商引资服务业务;园区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管理及咨询业务。

证监会[2010] 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摘选:

    经查明,华夏建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032月,建通集团置换进入华夏建通的资产存在重大不实,致使华夏建通2003年至2007年年度报告资产状况的披露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二、在2003年至2005年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建通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三、200312月临时信息披露、2003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与西安通信产业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通信)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四、2003年至2005年,未真实及时披露建通集团、西安通信等关联企业占用资金的情况;五、2007年中期报告提前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225万元;六、北京华夏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通)虚增营业收入44,735,920.00元,虚增利35,746,054.00元,导致华夏建通2007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利润17,158,106.11元。

石家庄中院

 

 

 

 

 

2013112

 

 

 

 

 

2004462011112曾买卖过、并至2011112持有华夏建通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

 

 

 

 

 

 

 

 

 

 

四川金顶(600678)

 

 

 

 

 

 

公司全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学品。经营范围:水泥制造、销售,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证监会[2010] 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摘选:

经查明,四川金顶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四川金顶相关对外担保未按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0917日,为富阳市鹳山电缆电线有限公司向浙江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2,000万元、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000万元、为大股东华伦集团向德旗典当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

二、四川金顶2008年年度报告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没有披露其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子公司仁寿水泥2008年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4,919万元的情况;在2008年年度报告中没有披露其2008年向非金融机构和自然人借款1,300万元的情况。

 

 

 

 

 

 

成都中院

 

 

20121221

 

 

 

 

 

200918200954曾买卖过、并至200954持有四川金顶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

 

 

 

 

 

新嘉联(002188)

 

 

 

 

 

 

 

 

公司全名浙江新嘉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仁涛。公司是一家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专业从事受话器、微型扬声器等微电声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厂商。主营业务为通讯电声器材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根据财驻浙监【2010162号、财驻浙监告【201031号文件,新嘉联在2009年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首先,违反存货计量原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09年度,公司对可变现净值明显低于成本的库存商品,未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其次,违反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提前确认收入公司2009年度多计销售收入,多计净利润;第三,合并程序不合规,虚增报表利润。公司对新力公司合并报表合并程序不合规,导致公司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多确认净利润;第四,会计核算不规范,费用支出直接冲减收入。2009年,公司在产品外销业务中,将应计入“销售费用”的运费、保险费、境外费用等支出,直接冲减销售收入经新嘉联初步测算,上述问题合计影响公司2009年度减少净利润254.93万元,占公司原审定2009年度净利润的15.28%

杭州中院

 

 

 

201316

 

 

 

 

 

 

 

 

2010319201116曾买卖过、并至201116持有新嘉联股票且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者。

 

[责任编辑:zenggj] 标签:证监局 电声器件 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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